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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2023-09-09
style="text-indent:2em;">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做肿瘤手术,复发转移算医疗事故吗,以及转移的病人不建议手术治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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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肿瘤手术,复发和转移算医疗事故吗?不算!
医疗事故的概念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如果医生在整个诊疗的过程中,都是按照规范来行医的,没有医疗的过错,属于正常的诊疗过程,都不属于医疗事故。
癌症都有复发和转移的风险,除非是原位癌做了手术,可以100%的治愈。病灶越大,复发和转移的风险也更高。谁也不能保证手术后一定不会复发和转移,术后只能采取放疗或者化疗的方式尽可能得减少复发和转移的风险。
不仅是癌症的手术,其他的手术也一样。如果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了或者出现了不可逆的损害,患者会认为是医生的原因引起的。那么可以走法律的程序,让专家去调查取证整个过程医生和医疗机构是否违法,是否违反了相关的制度。如果是违反相关制度造成患者的损害,就是医疗事故。如果医生是按照正常操作进行,而患者病情变化太快,或者出现正常的副作用引起的患者器官和功能的损害,那就不属于医疗事故。
题主说做了手术三个月出现了转移,已经是晚期了。会有这种情况发生。癌症早期适合手术。术前医生会评估患者的病情适不适合手术,如果还没有转移,还可以手术的话医生会建议手术。但是早期癌症,术后五年内复发和转移的风险还是比较高的,医生不能保证不会复发,也不能预测什么时候会出现复发和转移。只能尽可能的减少复发和转移的风险,术后会建议加做放疗和化疗,尽量把可能存在于人体血液中的癌细胞杀灭。做手术前,医生肯定会把整个治疗的方案跟家属说清楚,家属能接受这个方案,医生才会给患者做手术。
手术刀无疑是治疗恶性实体瘤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但是,再锋利的刀也只是在局部发挥作用,而不能无所不及!手术具有两面性,治病的同时存在损伤,甚至致残、致死的可能,因此,手术前必须有明确的适应症。那么,哪些情况下癌症病人不适应手术治疗呢?
一、多数晚期癌症癌症早期相对比较局限,手术整体切除多可获得治愈性效果。但癌症具有侵袭、转移的本性,分期越晚扩散范围越大、转移部位越多,它也就成了全身性疾病。手术切除病灶以及周围部分,对于远处的转移灶呢?远处的转移灶同样也有浸润、转移的能力。
因此,癌症术前通过各种检查手段争取明确远处转移情况,不适合手术的情况以全身治疗为主,有些病人经过治疗后有可能转化成可切除。
晚期癌症在一些大出血、空腔脏器穿孔、梗阻等紧急情况下,必要时要考虑抢救性手术。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晚期也可能存在手术适应症,比如肠癌肝转移,原发灶可切除、肝脏、或肺脏转移灶可局部治疗的情况下,有些手术效果也还好。
二、许多恶性度大的癌症胆囊癌、肝癌、胰腺癌、小细胞肺癌等这些恶性度比较大的肿瘤,一般手术机会不是太大,它们容易发生远处转移,即使扩大切除了手术范围,也难以达到根治的效果。病人勉强做了手术,生存仅仅两三个月,手术就是失败的!
恶性度大的肿瘤,也不是完全不可手术,在特别“早”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只是要更加谨慎,全面评估!
三、一些年老体弱者罹患癌症的病人大多是中老人,虽然年龄不是手术的绝对禁忌症,但高龄病人脏器功能、体力状态一般要差很多,而手术、尤其癌症手术创伤很大,手术做了,病人闯不过来,有什么意义?
若要手术,除了考虑生存获益外,还应考虑到手术方式、麻醉、医疗技术、设施等情况,把风险降到最低,条件不成熟不能勉强手术。
癌症手术不但创伤巨大,而且会影响到病人的免疫力。做手术是为了病人生存,若手术对生存时间没有明显延长,那手术还有意义吗?
其次某些手术存在毁容、致残的问题,严重影响到病人生活质量,术前也要慎重考虑。把手术变成真正有利于病人生存、生活的治疗方法,这才好!我是@刘永毅医生,感谢您的阅读!
到目前为止,手术仍是治疗癌症(实体瘤)最有效、最主要的方法。一般情况下,早期癌症行根治性手术、或扩大切除术,以治愈为手术目的。
癌症到了局部晚期(中期),估计手术难以切“干净”,就需要术前给一些放疗、或化疗、或放化疗,称之为新辅助治疗。待肿瘤缩小或降期后再手术,这样就容易切“干净”些,术后根据病理检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治疗。
若是晚期癌症多不考虑手术,尤其病人发生了恶液质(不可逆转的消瘦)。
01、中期癌症的综合治疗癌症早、中、晚期对疾病的分期只是大概,需要一个更细致、客观的分期,以便制定最好的治疗方案,获得最佳的效果,TNM分期。病理分期pTNM是诊断、治疗的金标准,但术前是没法做到的,因此认真仔细地研究分析临床、影像检查,尤其影像检查,争取了解患者全身情况,看看有没有远处转移?
中晚期癌症治疗的目的不再是治愈,而是尽可能地延长病人生存时间、提高病人生活质量,二者常常是一致的,也有冲突的时候,若冲突就要看哪方面获益大?病人的意愿以及经济能否支撑?
大多实体恶性肿瘤中期时都可以进行以手术为主的综合治疗,常常也能达到治疗目的。比如Ⅱ期结肠癌,若手术5年生存率在70%左右,若不做手术呢?用不了一、半年就会进展到晚期,而晚期治疗就要困难很多,生存时间也非常糟糕。
02、癌症晚期就一定不能手术了吗?癌症有远处转移灶被认为是晚期,一般是不能手术了,治疗是为病人活得久、活得好,不是为手术而手术,过度治疗多得不偿失。比如胃癌,锁骨上淋巴结肿大、盆腔转移结节以及肝肺等脏器发生转移,这种情况若没有大出血、穿孔等急症就不要手术了,全身治疗,如果能转化成可手术再考虑。
转移性癌症都不能手术吗?未必!
淋巴道、血行是癌症转移最主要的两条途径,淋巴道转移为主的癌症能不能手术大多看局部,而血行转移往往要远,多在肺脏、肝脏以及大脑等。原发灶能不能切除以及转移灶的多寡、大小决定了能否手术。
比如结直肠癌肝转移,肝转移灶能根治(手术或消融)的情况下,中位生存时间3年,5年生存率可达30%-50%。但是结直肠癌肝转移能手术的情况不多,大约15%-20%,若转化治疗有效,一些病人还可能手术且获益。
要不要手术主要看疾病分期、肿瘤的生物学特性等,能不能手术?还要结合病人年龄、身体状况和伴随疾病。年龄虽然不是手术禁忌症,但老年患者的心、肺、肝、肾功能能否耐受手术必须考虑,再就是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合并症会影响手术的实施。
手术对应的是生命、生存,也是手术的最高目的。科学抗癌,关爱生命!我是@刘永毅医生,感谢您的阅读!
胃癌术后的复发,根据描述有9处转移,基本上属于不可切除或者潜在不可切除的复发,治疗上来说不考虑手术。主要的治疗手段就是全身化疗,至于是否放疗要看具体的情况。因为,整体来说胃癌不是放疗敏感的肿瘤,一般不首选放疗。但是某些特殊情况考虑放疗。
什么情况下考虑放疗?吻合口附近的复发,侵及周围的脏器,单纯的化疗效果不明显,可以考虑追加放疗,希望可以缩小肿瘤,延缓肿瘤的发展。
复发的位置接近或者累及食管,食管癌或者食管胃交界肿瘤相对放疗敏感,可以考虑放化疗联合治疗。
多发肝转移患者,在化疗的基础上,也是可以考虑立体放射治疗,部分患者效果不错。当然,肝转移的治疗,除了化疗外,还可以考虑射频消融治疗或者肝动脉介入栓塞治疗,需要结合患者具体情况考虑。
脊柱骨转移或者其它部位骨转移导致严重的疼痛,可以考虑局部放疗,一是抑制骨转移,减少骨折风险同时可以减轻患者严重的痛感。
对于多发的转移复发的晚期胃癌患者,化疗是基础治疗。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基因检测结果选择是否联合靶向药物治疗。比较遗憾地是,胃癌有效的治疗靶点少,目前有证据支持的并且有比较确切疗效的就是her-2的表达情况,来决定是否联合靶向治疗。
另一方面,就是看患者是否可以应用免疫治疗。就是应用PD-1抑制剂。但是,是否能适合也要看化验结果,目前常用的检测指标包括PD-L1的表达多少、微卫星是否是高不稳定状态,肿瘤突变符合是否多等因素来决定是否联合应用免疫治疗。部分合适的患者治疗效果会很好。
晚期胃癌的化疗和放疗的顺序目前没有明确的要求或者指导,主要是根据患者的身体情况,如果身体条件不错,可以考虑同时应用,否则应该是先化疗,后局部放疗。总体来说,化疗是基础治疗,放疗是可选的治疗方案。对于晚期复发的胃癌,最好经过多学科讨论制定合适的、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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