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农村禁止土葬,全面推行公墓区,这样操作真的能节省土地吗(山区可以土葬吗)
13712023-07-27
style="text-indent:2em;">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山区农村禁止土葬,全面推行公墓区,这样操作真的能节省土地吗和专家建议禁止农村土葬吗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山区农村禁止土葬,全面推行公墓区,这样操作真的能节省土地吗以及专家建议禁止农村土葬吗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中央对土葬的规定如下:
1、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2、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3、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国家提倡和鼓励以深埋、不留坟头的方式安葬遗体。
《殡葬管理条例》关于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规定如下:
第二章殡葬设施管理第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三章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第十五条规定,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土葬改革,部分地区禁止土葬。在中国,土葬已被火葬逐步取代。国家划定范围作为火葬区,禁止土葬。目前,山西,陕西,贵州,四川等多数经济不发达地区仍以土葬为主,绝大多数城市聚居地区已被禁止土葬。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由于我国现在正在进入城市化过程之中,所以我国的土地资源是非常紧缺的。针对于这一情况,如果是允许火葬和满足火葬条件的地区是可以进行火葬,不能够进行土葬的,但如果满足土葬条件的话,在当地政府批准之下是可以进行土葬。
中央对土葬的规定如下:
1、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2、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3、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国家提倡和鼓励以深埋、不留坟头的方式安葬遗体。
《殡葬管理条例》关于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规定如下:
第二章殡葬设施管理第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三章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第十五条规定,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土葬改革,部分地区禁止土葬。在中国,土葬已被火葬逐步取代。国家划定范围作为火葬区,禁止土葬。目前,山西,陕西,贵州,四川等多数经济不发达地区仍以土葬为主,绝大多数城市聚居地区已被禁止土葬。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由于我国现在正在进入城市化过程之中,所以我国的土地资源是非常紧缺的。针对于这一情况,如果是允许火葬和满足火葬条件的地区是可以进行火葬,不能够进行土葬的,但如果满足土葬条件的话,在当地政府批准之下是可以进行土葬。
其实在很多的农村,现在都已经实施了火葬改革,那些还没有和完全实行火葬改革的农村,也正在这条改革的路上探索与试验。无论从土地资源的角度,还是从移风易俗出发,农村全面实行火葬改革,无非就是一个时间和速度的问题而已。
土葬也好,火葬也罢,对于一个已经行走在天堂路上的逝者,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或者特别的意义。它更多的只是生者和人活着的时候,一种心理、观念和思想上的认知、想象与体验。在一些老人心里与认知,似乎土葬更能让逝者安息、平静和完整,从而在心理和情感上给予某种安慰、美好以至是希望。
我个人还是赞同和支持实施火葬,这样即可以节约土地资源,还省却了后人每年清明和冬至祭拜时的琐碎与劳作(挑土堆坟、盖纸插香等)。但在农村实施火葬改革时,我希望政府能够像城市那样,规划好农村的公墓设施和建设,让逝者也拥有一个美好与祥和的环境和家园。同时,让后人在祭拜时,可以放一束鲜花、一些水果、糖果,还能有静静凝视的空间与氛围,让生者与逝者,亲人或朋友之间,有一种心灵和情感上的聆听与倾诉。
谢谢邀请!在我们国家禁止土葬不仅只有山区。这个办法看起来很好,但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发挥节省土地的作用。
不想细说利弊,只讲讲我亲身经历过的一些事,也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二十多年近三十年前,我们那个地方就实行了火葬。因为我们家乡地处江汉平原,要说土地资源丰富这也不假,但只从我参加生产劳动那年,就平整过好几次土地。将原来的荒旧坟场开辟为粮田。都是人工挑挖出来的。可见国家在任何时候都重视土地,抓住粮食生产。
有一年,我的伯父去世了。实行火葬也正抓的紧。怎么办?村里人其实心里都有小主意。就是尽量蒙混过关。出殡的时候尽可能早一点,等殡车走到半道,天麻麻亮,已经出了县界,路边有一片松树林。送葬的队伍就一头扎进林子里藏起来。挨过一两个小时,就出来打道回府了。我的伯父就是这样被“火葬”的。村民们心知肚明,队上干部也不傻瓜。为什么不走漏风声?因为生死这事,谁家都不能免,谁不希望亲人留个全尸,逢年过节上坟心里也有个尸骨的印象。这一切也似乎都在情理之中。
说实话,这么多年,我们老家的殡火化葬就是这样遮遮掩掩拖到现在。风声特紧了,干部守在家里,就去烧掉,风声不紧,或干部睁只眼闭只眼,就不烧埋了。
回到问题上来。火葬到底节省土地没有?答案就是一存土地都没节省。我们那里人死了,烧了之后也要装棺材。骨灰拿食油一拌铺在棺木里呈人的形象。然后添土封堆,和土葬过程一样。这怎么叫节省土地?正是因为如此,人们百思不得其解,反正还是土葬为什么要火化?
无论城乡,很多类似人死了火化的问题,都是这样子的。有专家建议,有部门制定政策,就是没有到实地去看看,到百姓心中去探探底。这样能办好事情,真是天方夜谈。
还有一个问题,假如全面推行公墓区的话,搞不好老百姓又将怨声载道。才不久就发生过“死不起”的呼喊。亲人明明安在公墓,清明去扫墓就是不让进。理由是差了钱。有历欠的,有现在要交的,如此一来,小百姓是不是死不起了!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