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有什么计(三十六计有什么计全部)
13542023-12-05
今天给各位分享对汉字有什么新的了解,最大的感受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汉字的冷知识和含义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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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是中国文字中的第一大语言文字,它在秦朝统一文字定型。
以汉族人为主的“汉朝”较强盛,与外国经商,影响力大。外国人习惯上就把当时的中国人称为“汉人”;文字也就被称为“汉字”。
现代汉字是指楷化后的汉字正楷字形,包括繁体字和简体字。
现代汉字是由象形(符号)加会意部件逐渐到形、意、音构造部件组成的文字,但由于楷书(繁体字)笔画多、表意、表音部件臃赘,不适宜大众学习掌握;也不适宜广泛推广。
新中国成立后,将繁体字简化,全国识字扫盲。使当时全国占80%以上的文盲群众,得到了文化上的彻底解放,在知识和思想上得到了飞跃性进步。在以科学技术为主的各方面,有了大批的知识分子和高科技人才;在中国历史上、在文明成就高速发展中,简化字起到了史无前例的伟大功绩!
话回到正题,由于汉字从起始到现在使用的简化字,但仍然没有摆脱造字无系统规律的杂乱现象。属性未分类、表音不系统、表意部件繁杂。
新创的通音汉字是在总结楷体(繁体字)和简化字的基础上,运用拼音字母精准简改创造出集形、音、意为一体的功能汉字。它简洁明了,学习掌握快;可在科学技术领域方面加速前进的步伐。
通音汉字是向全世界人民无障碍学习和交流的中国汉语言文字。
语言的音乐美是修辞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汉语近体诗音乐美的一个表现形式就是平仄字音的错综安排,也就是诗律所谓的“黏对”。那么,近体诗诗律上的“黏对”究竟是什么意思?其内涵究竟是什么?学术界对此有不同的说法。《古汉语知识详解辞典》(中华书局1996年)“黏对”条说:近体诗格律之一。“黏”与“对”合称。“对”,主要指近体诗同一联中出句与对句的第二字平仄必须相反。……“黏”,广义指一首诗的平仄皆合格律,狭义指近体诗的上一联对句与下一联出句的第二字平仄相同。《语言学百科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3年)“粘对”条则说:近体诗协调本联间和上下联间平仄的规则。上下两联闽,下一联出句第一节拍点所在字平仄必须与上一联对句第一节拍点所在字平仄相同。……由于节拍点五言诗在二四字,七言在二四六字,粘也即为上联对句与下联出句的二四或二四六宇相同。在同一联中.出句如系平头(节拍点所在字平声),对句必须仄头;出句如系仄头,对句必须平头。对,即出句和对句的二四或二四六字的平仄相对。以上两本辞书的释义显然不同。前一辞书强调上联对句与下联出句的第二字平仄相同为“黏”,同一联出句与对句的第二字平仄相反为“对”,后一辞书则既说第二字的平仄相同或相反,也说第二、四、六字(五言为第二、四字)的平仄相同或相反。这种释义上的矛盾也反映在其他讲解诗词格律的书中,如王力的《汉语诗律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第2版)说:出句如系仄头,对句必须是平头;出句如系平头,对句必须是仄头。这叫做“对”。上一联的对句如系平头,下一联的出句必须也是平头;上一联的对句如系仄头。下一联的出句必须也是仄头。这叫做“黏”。这里所谓的“平头”、“仄头”,就是指句子的第二字的平仄。涂宗涛的《诗词曲格律纲要》、郭锡良等的《古代汉语》和蒋绍愚的《唐诗语言研究》等也都持有相同的观点。与此相反,张世禄等的《古代汉语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1年)则说:所谓粘对,“对”是指同一联中出句和对句的第二、四、六字必须平仄相反,“粘”是指上联的对句和下联的出句的第二、四、六字必须平仄相同。朱承平的《诗词格律教程》也持有相同的观点。由此,我们不禁要问,近体诗格律上的“黏对”究竟应该怎样来下定义?我们知道,格律诗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点:一、七言诗每句七个字,五言诗每句五个字,律诗共八句,绝诗共四句。二、按照《诗韵》押韵,不可邻韵通押;偶数句句末押平声韵,首句可入韵也可不入韵。三、黏对:黏对不合,则须拗救。四、中间两联对仗。现在我们来看一下,如果黏对只看句子的第二字的平仄,能否做出合律的近体诗来?先以孟浩然的《送吴悦游韶阳》为例:五色怜风雏,南飞适鹧鸪。楚人不相识,何处求椅梧。鷃去去日千里,茫茫天一隅。安能与斥,决起但抢榆。此诗押《诗韵》平声虞韵,中间两联可算对仗,句数字数也符合要求:如果黏对只看第二字,那么“色”与“飞”对,“人”与“处”对,“去”与“茫”对,“能”与“起”对,又“人”与“飞”黏,“去”与“处”黏,“能”与“茫”黏,这样一来,此诗就应该算是律诗。但是实际上,此诗首联对句第四字“鹧”与出句第四字“凤”失对,颈联出句第四字“千”与颔联对句第四字“椅”失黏,所以人们公认此诗是古风,并不是律诗。王力《汉语诗律学》第二十七节也是把它作为五言古体诗的。这样的诗其实还很多,例如薛据的《冬夜寓居寄储太祝》:自为洛阳客,夫子吾知音。爱义能下士,时人无些心。奈何离居夜,巢鸟飞空林。愁坐至月上,复闻南陵砧。“此”与“下”失对,“居”与“此”失黏,“月”与“空”失黏。又如王昌龄的《宿裴氏山庄》:苍苍竹林暮,吾亦知所投。静坐山斋月,清溪闻远流。西峰下微雨,向晓白云收。遂解尘中组,终南春可游。“斋”与“所”失黏,“微”与“远”失黏,“云”与“微”失对。这两首诗王力《汉语诗律学》第三十二节都认为是“字数偶然和律诗相同的古风”。由此可见,以上这些五言古风,它们的第二字都符合黏对的要求,可是诗句中的第四字却失黏或失对,所以人们并不把它们归为律诗。由于这些古风同时也符合对仗和押韵的要求,因此,如果按照上述关于黏对只需看第二字平仄的观点,就很容易把它们错误地判断为律诗。我们再看七言诗。以杜甫的《暮春》为例:卧病拥塞在峡中,潇湘洞庭虚映空。楚天不断四时雨,巫峡常吹千里风。沙上草阁柳新暗,城边野池莲欲红。暮春鸳鹭立洲渚,挟子翻飞还一丛。此诗押《诗韵》平声东韵,中间两联对仗工整,句数和字数符合要求,如果黏对只看第二字,那么“湘”与“病”对,“峡”与“天”对,“边”与“上”对,“子”与“春”对,又“天”与“湘”黏,“上”与“峡”黏,“春”与“边”黏,这样一来,此诗就应该算是律诗。但是实际上,此诗首联对句第六字“映”与出句第六字“峡”失对,颔联出句第四字“断”与首联对句第四字“庭”失黏,颔联出句第六字“时”与首联对句第六字“映”失黏,颈联出句第四字“阁”与颔联对句第四字“吹”失黏,颈联出句第六字“新”与颔联对句第六字“里”失黏,尾联出句第四字“鹭”与颈联对句第四字“池”失黏,尾联出句第六字“洲”与颈联对句第六字“欲”失黏,所以人们公认此诗是古风,并不是律诗,王力《汉语诗律学》第三十二节也说它是“全篇古体”。这样的诗其实还很多,例如杜甫的《雨不绝》:鸣雨既过渐细微,映空摇飏如丝飞。阶前短草泥不乱,院里长条风乍稀。舞石旋应将乳子,行云莫自湿仙衣。眼边江舸何匆促,未待安流逆浪归。“草”与“飏”失黏。又如黄庭坚的《次韵外舅谢师厚喜王正仲三丈奉诏》:汉上思见庞德公,别采悲叹事无穷。声名籍甚漫前日。须鬓索然成老翁。家酿已随刻漏下,园花更开三四红。相逢不饮未为得,听取百鸟啼匆匆。“叹”与“见”失对,“开”与“随”失对。“四”与“漏”失对,“鸟”与“饮”失对,“饮”与“开”失黏。以上这些七言古风的第二字完全黏对,诗中也有对仗和押韵,可是它们的第四或第六字不黏或不对,因此不是律诗。由此可见,七言诗句单看第二字也是行不通的。其实,王力在有些地方也曾谈到律诗第四字必须黏对,如《汉语诗律学》第三十节说:“但是,五古的黏对和律诗的黏对也不尽相同:律诗第二第四两句平仄都对,五古则第四字可以不管。”他的《诗词格律概要》第64页也表达了同样的意见。他还说:“本来,在原则上,出句和对句的平仄应该字字相对(我们在第九节里也如此说),为什么现在我们只谈第二字呢?因为以第二字为准,其他各字可推而知;又有些地方为了特殊原因,平仄不必相对的,如所谓‘一三五不论’,又如特拗的腹节,又加入韵的首句的末字,等等,所以为免语病起见,只谈第二字,其余各字则请读者依照各种情形,分别加以判断就是了。”(《汉语诗律学》第十节)原来王力是从做律诗的角度来谈黏对的。我们知道,律诗的平仄变化有固定的甲乙。当句子的第二字确定以后,诗人就可以确定这一句采用什么句型,而确定了什么句型以后,其第四、第六字的平仄也就可以推知了。这当中当然还有一些变化,但是第二字确实是关键,所以诗人们常用“平起”、“仄起”的说法,也就是所谓“平头”、“仄头”。但是既然在说“第二字”的时候,还包含着“可推而知”的其他字,那么在下定义的时候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说“第二、四、六字”呢?而且我们现在往往还要利用关于“黏对”的定义,来判断古诗是否律诗,这就更不能只提“第二字”了。蒋绍愚在《唐诗语言研究》一书中也提出了关于“黏对”的定义,他说:“唐代形成的近体诗讲‘粘对’。……所谓‘粘’,指的是上一联对句中的第二字要与下一联出句中的第二字平仄相同。”之所以这样认为,他的解释是:唐人关于各联之间“粘”的规则,已经有理论上的说明。《文镜秘府论·天巷·调声》:“或曰凡四十字诗,十字一管,即生其意……诗上句第二字重中轻,不与下句第二字同声为一管。上去入声一管。上句平声,下句上去入;上句上去入,下句平声;以次平声,以次又上去入;以次上去入,以次又平声。如此轮回用之,直至于尾。”这里所说的“一管”,就是一联。这段话是说每联中上句第二字不得与下旬第二字同声。但上去入可算为一声。如果第一联中上句第二字是平声,则下旬第二字是上去入,而第二联中上句第二字就应是上去入,下句第二字是平声;第三联中上句第二字就应是平声,下句第二字是上去入;第四联中上句第二字就应是上去入,下句第二字是平声。这样轮回用之,直到一首诗完了。显然,这说的是近体诗“粘”、“时”的规则。这里的“或日”,可能指是是王昌龄。如果是那样的话,就说明在初唐时期“粘”、“对”的规则就已形成了。(《唐诗语言研究》)我们知道,“对”的规则,确立年代比较早,所以唐人的律诗中失对的现象极少发生。可是,初唐时期格律未严,黏的规则还没有完全确定下来,一直到盛唐时期,近体诗才逐渐定型。王昌龄所处时代较早,即使是杜甫,也是“晚节渐于诗律细”,因此王昌龄讲的应该是近体诗形成过程中的规则,与近体诗成熟时期的规则是有区别的,我们给“黏对”下定义,还是应以成熟期的规则为准。综上所述,我认为近体诗的“黏对”定义中还是要考虑到诗句的第二、四、六字,即“黏”是指上联的对句和下联的出句的第二、四、六字必须平仄相同,“对”是指同一联中出句和对句的第二、四、六字必须平仄相反。考虑到历史上黏对的发展,则定义中还可以加上“黏对规则是逐步发展严格起来的”这样的意思。
象形字,也叫独体字。古人根据事物的形状刻写在甲骨文上的字。如:山,水,人,火,土,瓜,手,木.....等。笔画是不可分割的。
会意字,指两个以上的象形字(独体字)合成一个表示意义的字。如:海~~每一滴水汇成海。如"休",表示人靠在树旁,表示休息。如∴"森"~~很多树木组成森林。
有利于开阔小学生各学科的知识视野
汉字是小学生学习新知识、形成语言文化、培养语言技能和进行习作的基础。开展小学生识字教学,有利于帮助小学生吸收各学科知识文化,建构完整的知识体系,增长知识见闻,促进各学科知识的理解与运用。
(二)有利于增强小学生对汉字文化的热爱
汉字是经过文化发展演变而形成的一种文化符号,汉字文化承载着丰富的文化意蕴,是华夏瑰宝,是中国人的骄傲!语文教育是学生学习语言文化的核心,也是文化与思想交融的教育活动,进行识字教学,有利于培养小学生强烈的民族自豪感,进而建立深厚的人文情怀,增强小学生对汉字文化的热爱。
(三)有利于培养小学生的健康心理
小学是学生形成健康心理的关键期,加强语文识字教学,感受语言文化,有利于提高小学生认识事物、理解事物的能力,从而加快思维发展,促进小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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