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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2023-09-09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关于公安局凭什么不让改名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为什么派出所不建议改名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如果你的申请已经批准,变更姓名后原来的名字派出所会给你登记在曾用名中,不会影响到你的学籍。但是,如果你变更姓名后,你的毕业证不变更,今后会带来很多麻烦,因此,建议你变更姓名后立即向学校申请变更学籍姓名,将毕业证核发为变更后的姓名。如果实在赶不上,你可以让学校给你出具一份证明。
名字是可以改的,成年人改名要满足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法律依据: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成年人有权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
名字更改影响到学籍,户籍等,正常情况没有合理的理由是不给予随便更改名字的。因此对于只是认为名字不好而更改的话,户籍部门有权拒绝。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更改姓名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变更姓名的书面报告;
2、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或街道证明;
4、其它所需的相关材料。
18周岁以下公民更改姓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8周岁以上的公民更改姓名手续齐备后,送派出所审查,再报分局审批。
关于更改姓名,公安机关也确实有内部规定:16岁以上的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不是泉州地区的规定),具体如何从严掌握也没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仅从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会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显然是违法的。
但如果说要和公安机关在这个问题上弄个明白,也难。耗时耗力呀。
如果您朋友一定要改名字,就按以上说的准备好材料,多跑几趟公安局吧。
祝成功!
关于公安局凭什么不让改名字和为什么派出所不建议改名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