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名人见义勇为的名言(外国见义勇为的法律)
13672023-08-21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当今社会如何看待“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这个问题,党员不建议勇为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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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填,该同志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在工作中能够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在生活中,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勇于探索新鲜事物,能够创新工作方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因而能够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缺点是工作中有急躁情绪,需要进一步整改。
1、对每一时期党的中心任务或党的号召的态度、行动和对各种不良顷向和错误思的抵制能力与表现。
2、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受到的启发教育。
3、个人利益同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及处理。
4、学习态度,学习目的,学习成绩及优良学风的培养情况。
5、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树立的怎样,发扬艰苦朴素优良传统做的如何。
6、团结互助,见义勇为,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总结我市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实践经验,决定在全市农村(社区)推行“十二分制”党员积分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建立完善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激励有效、监督到位的积分管理体系,探索创新具有时代特点、贴近党员实际、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党员发挥作用途径,引导党员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当先锋、作表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濮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二、对象范围
党员积分管理主要在农村、社区党员中开展,提倡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中进行试点。
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等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流动党员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原则,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党员参加积分管理。
三、内容程序
(一)积分内容
推行党员积分管理,重在引导党员对照“四个合格”、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2.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
3.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4.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是否带头执行组织决定,特别是重点考查农村党员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方面的情况。
(二)积分项目
党员积分一般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总分为12分,由违规减分、贡献加分、一票否决三部分构成。违规减分以12分为底线,贡献加分不设上限,出现一票否决事项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1.违规减分。针对党员不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活动日、交纳党费等情况进行减分,规范党员日常行为。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每次减2分,请假每次减1分;外出党员要通过濮阳党建云平台、党建微信群等参加网上组织生活,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每年必须回村(居)参加2次以上支部党员大会等组织生活,每少一次减6分。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一次减3分。民主评议党员,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一次减6分。
(2)不执行集体决策、不服从集体决议、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一次减4分。
(3)参与封建迷信、宗教活动、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红白事大操大办、非法上访、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活动,视情况减2-12分。
2.贡献加分。针对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公益事业、开展志愿服务、扶贫帮困、见义勇为等情况进行加分,激励党员发挥作用。
(1)在招商引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党员群众认可度高,受到上级党委肯定的每次加2分。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联系服务群众中作用发挥显著的,每次加1分。
(3)带头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受上级党委肯定的,每次加3分。
(4)个人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党员群众好评的加1分,受乡级表彰的加2分,受县级表彰的加3分,受市级表彰加4分,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5分。
3.一票否决。设置一票否决项,突出强制性,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遵循,主要体现党员违纪违法和“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其他严重背离党员标准的情况,包括有吸毒、淫秽、嫖娼等行为,参加邪教组织,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判处刑罚等。
(三)积分程序
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利用党员主题活动日对党员进行记分,并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评议,接受党员群众的查询、监督。
1.设定积分项目。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结合本支部实际和年度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积分项目。一般在职党员应结合岗位职责、无职党员可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进行设置,老弱病残党员、流动党员等可适当简化。积分项目设定后,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
2.积分告知与申报。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及时对党员的积分事项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党员本人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结合党员主题活动日,组织党员申报。对于党支部不掌握、党员本人无法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可由受惠群众证实积分。党支部要明确积分员,建立积分台账。积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支部推选产生。
3.定期汇总反馈公示。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对党员积分进行一次汇总审核,并逐人反馈审核意见,接受党员的申辩、问询。审核意见经确认无误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审核结果由党支部存档。
4.年底开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全年积分进行汇总统计和分类排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作为评价其现实表现的主要依据,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并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每名党员的评定等次。党员年度积分和评定等次情况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并作为日常管理材料存入党员档案。同时,党支部要对积分管理资料进行归档,对年度积分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差距,制定改进措施。
(四)积分运用
坚持表彰先进、惩戒后进,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灵活运用,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凡减分达到6分的党员,由支部进行提醒教育;减分达到9分的,由上一级党委进行警示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减分达到12分的,作为不合格党员,按程序做好转化、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工作。对于加分较多的党员,可以适当方式进行奖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县(区)党委组织部门拟定指导性意见。
四、保障措施
坚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用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各项措施,努力为积分管理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着力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印制发放党员积分管理手册和流程图、强化多种形式宣传、组织专题学习等,把党员积分管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不断增强党员参加积分管理、牢记初心使命、发挥先锋作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把严格组织生活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关键抓手,全面推行基层组织生活“落地工作法”,依托每月“党员主题活动日”,落实月末提醒谋划及每月1日、3日县(区)和乡(镇、办)党建例会制度,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集中在“党员主题活动日”开展,全程记实留痕,引导党员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锤炼坚强党性、提高素质能力,推动积分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三)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坚持把搭建载体平台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一编三定”、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和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在职党员社区“双报到双服务”、窗口单位“三亮三比三评”等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为开展积分管理创造条件。
(四)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坚持把不合格党员处置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刚性约束,把党员参加积分管理情况作为考察党员平时表现的重要依据,结合日常工作、学习各方面表现,对照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客观分析、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对象的教育转化和思想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作为从严管理党员的基础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推进。县(区)、乡(镇、办)党(工)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纳入党建工作整体布局,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分析研判,有序推进实施。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作出具体安排,抓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乡(镇、办)党(工)委等要加强直接指导,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村(社区)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其他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党组织也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督促指导。
当今社会为啥助人为乐的人少了?见义勇为的人也有后顾之忧了?关键撑握好以下几个要点就可迎刃而解。1助人为乐有的被讹诈
八十年代前,学雷锋做好事,助人为乐之风盛行,人人以助人为荣。后来有些不法分子就利用人的善良之心进行讹诈。
扶老人被讹诈,被人称为扶不起,因为取证难,造成好人好心不得好报的结果,判决结果产生很大的社会负面影响,至使人人怕扶老人。
其实,遇到这种问题应该有证人在场,最好用手机拍照取证,证明你是帮助别人就行了,毕竟讹人的事只占少数,也不必过于担心被讹诈。
2.见义勇为有的流血又流泪见义勇为有几个要点掌握好。
首先必须是不法侵害行为。也就是说别人这个行为必须是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
其次,不法侵害行为正在实施中,大部分见义勇为者都栽在这上面。只要不法侵害行为停止了,你再对不法者实施攻击就算过限了,这一点很难把握,也是栽跟头的主要原因。
最后,对不法侵害者的攻击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过了限度就要负责,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这就是法律规定的。
因此,我们要学法,懂法,用法律武器与正确地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总之,在当今社会,助人为乐还是社会高尚风气的主流。但是,也要保护好自已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时,尽可能量力而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实施,以免造成取证难,从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约事,严格以法办事,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关于当今社会如何看待“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党员不建议勇为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