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李连杰主演的《英雄》评价平平,真的是观众的素质不行吗(李连杰的英雄讲的是什么)
6172023-08-24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关于你觉得可行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专家建议落实带薪年假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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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年休假难道不是强制的、还是可以选择的吗?你想要怎样强制?
法律规定了的权益,也规定了违法者应当受到的惩罚,同时明确了权益受损的救济渠道和方式。
如果自己的权益自己不去主张(通过合法方式),等谁来强制?难道单位不给年休假也入刑吗?
自由和权利是争取来的,不是强制来的,更不是别人施舍来的。
但是如果当事人自己不主张、不要求,一些人还是抱着等上面来查,等上面来给我做主……要多少人来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查?还要多少人来监督查的人?
“民不告,官不纠。”这是民商法的基本准则。你自己放弃主张权益,又心里愤愤不平,怪谁呢?!
我认为,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特定时期,公司要求休年假是合理的。
一、根据2007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单位对带薪年假的休假安排,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为妥善处理企业复工前后与劳动者的关系,2020年2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因此,公司的决定有法可依。
二、目前,有些地方的抗疫形势还很严峻,所在地政府根据抗疫需要,要求单位(企业)延后上班和开工(复工)。有些职工也因种种原因,想推后上班和开工(复工)的日期。公司这样安排,既执行了政府抗疫工作的规定要求,又满足了一些职工的自身需求,还为企业在疫情过后迅速恢复生产,有效弥补因疫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高经营效益,实现年度管理目标提供了时间,奠定了基础。
三、对相关法规中"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和“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要求,有些公司或许做得不够完美,但我认为,非常之时,必有非常措施,大灾之年,有情可原。作为职工,面对此次疫情,应该有更高的政治觉悟、行动自觉和公民素养,万众一心,奉献自我,为夺取抗疫工作的全面胜利贡献力量。待到"山花烂漫时",定在丛中笑!
黄金周集中出游的利弊有目共睹,高速免费集中出行,人为拥堵状况成为媒体报道的对象,全国重点旅游景区的接待能力和管理效能每每引发游人的不理解和质疑,游客旅游的质量下降,满意度受损。
近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到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错峰出行。其实错峰出行,不完全是对应带薪休假的制度,应该还有上班和下班的出行,也就是交通管理上经常说到的早高峰,晚高峰。
真正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核心,应该是体现《宪法》所赋予劳动者休息的权利。现实情况是有的享受了不休假补贴,有的工作性质缘故不能长时间休假,还有的尽管有带薪休假的承诺或是规定,就是没有执行。而对于带薪休假最大的制约是不休假补贴。不休假可以拿钱,很多人一定会选择不休假。只要当真正意义上的休假成为制度时,才能给予劳动者在休假时有了更多的选择权。
推动和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稀释和缓解节假日集中出游的压力。对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还有更多需要改,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黄金周高速免费,如果高速公路必须收费,那就没有必要黄金周免费,高速公路收费员也有休息权,应该不是通过高速免费来获取吧。
黄金周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如果劳动者的休息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这样全民集中连续休息的时间,就可以通过分散的方式予以释放。即使在现行法定节假日不变的情况下,亦可一定程度上改善节假日的旅游环境,使劳动者休息,旅游出行,在家休养,外出走亲访友等等,有了更多时间更多方式的选择权。
《国务院带薪年假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带薪年假国家规定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带薪年假天数的计算公式
一、对于老员工的规定:
《办法》此项规定明确了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不是根据对某个企业的贡献来确定的。
带薪年假天数的计算公式
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天的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带新年休假计算报酬的天数取整数天数。
二、对于新入职的规定:
《办法》还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李先生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2天。
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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