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田轩建议在资本市场设立举报人制度,完善集体诉讼制度,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如何看待该建议
1416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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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指望别人保护你,散户应该学会自己保护好自己。首先,你得有自己的认知,你赚的钱永远都是你认知范围之内的钱,超出的部分,哪来的回哪儿。其次,投资需要自己有基本的判断,安全边际是自己给自己设置的,不是别人能给予的。
目前这样还没有做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是真的。
即使这十二家上市公司和高管己犯罪了,被他们融资到该公司,己到了这些高管口袋里广大股民的钱又不退赔给大家。
这些上市公司及高管查出犯罪还是还没有查出犯罪的区别在:没有查出可继续从广大股民手里把钱通过融资方法源源不断变到了他们手里,查到了犯罪可能就不能再通过融资把大家的钱变到他们口袋里,即使通过犯罪手法己搞到了几十亿几百亿,又不会按刑法重判,丝毫不会改变他们仍是大哥的社会地位。
要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应该在证券法和刑法上规定,先骗一罚二退赔给广大股民,再按刑法严判,公司退市前把股民的钱退赔给股民,不能犯罪用罚酒三杯方法来处理。
现在有公司或高管被查犯罪,经济损失却要广大股民承担,这哪是保护中小股民而是保护融资者,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割韭菜市场,离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可能还需要三十年三百年,任重道远。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为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区人民法院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在提高审判质量、提升诉讼服务等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举措。
1.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严格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准确适用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正确处理公司决议、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股东资格确认、优先购买权、损害公司利益等纠纷案件,依法加强股东权利保护,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2.实行专业化审判。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全部交由商事审判团队审理,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确保裁判标准统一。此外,采用分层递进的工作模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快中小投资者权利实现进程,全面提升涉中小投资者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3.加强重点案件监督。制定并实施了《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对重点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于涉及本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民商事案件,以及对经济社会或者特定领域、特定行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院庭长主动行使监督管理权,确保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
4.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深度推广应用“天津移动微法院”,进一步完善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机制。深度应用诉费管理系统,实现诉费网上办理,增加多种交费方式,缩短缴费退费周期,最大限度地降低诉讼成本,减轻中小投资者诉累。
5.构建一体化诉讼服务中心。全面设置了安全检查、诉讼引导、立案登记、联合调解、信访接待、判后答疑、法律援助、12368诉讼服务热线、执行接待及远程视频信访等功能区域,初步形成了以“分、调、裁、审、访”为一体的便民利民诉讼服务中心,为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我国是经济大国,资本对产业和市场有引擎作用。随着经济发展,我国也应该成为金融大国,对资本的规范管理,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公平公正,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国民的金融知识普及,大专院校相关专业的设置,金融现象深度广度的活动,都改变和影响人们的理念。
资本和金融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形成细则,形成制度,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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