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雨浩怎么继承神位的
9882023-08-24
style="text-indent:2em;">今天给各位分享出售继承的房子,房屋中介说有百分之二十的遗产税,是对的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专家建议设房产税退遗产税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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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题的人,根本不懂经济,更不懂财税金融,提前设定个因果关系,乱联系、胡扯淡。正所谓,专家,专家,专门欺骗大家。
建议你,首先要弄明白国家收取房产税的原因和根本目的是什么?再谈其他的,包括和房价的关系。
收取所谓的房产税,收税就是收税,地方财政有钱,不会收这个税的。地方政府只要土地能卖的动,也不会收这个税的。房产税和降房价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就算你这个砖家当市长,也不希望自己城市的房价下降。
因为,地方政府的大量公共支出,来源于卖地盖房的钱。高架桥快速路怎么搞起来的?隧道怎么打通的?公园、广场怎么建起来的?我们买房子的钱,大概百分之五十多,通过各种形式交给了政府。地方政府越来越离不开卖地盖房,你这个砖家懂不懂?
此好事不可长久持续。土地越卖越少,甚至土地卖不动了怎么办?这就是房产税的由来。这个税可以月月收,年年收,就是所谓的长效机制。
真收了房产税,房东会替租客去交税?卖房子的不会给买家加上此税?想啥呢你!至少在一二线城市,不会,绝对不会!
5000年的中国历史,包括改革开放这40年,你见过哪个商品因为政府多收税而降价的?房子20年之内更不会。
至于房产税,10--20年之内,不可能在中国全面正式实施。
买房子的时候,该给政府交的各种税费一二十种,包括70年的土地租用费,直接或间接的已经全部交清,再弄个名堂过来收钱,无异于抢劫!
房产税如果要形成法律税种,必须对房地产原有的名目繁多的税种整合,该取消的取消,该合并的合并,不能重复收税。之后,才是人大的立法,这个过程至少需要10年,征求民意、起草、一审、二审、三审甚至N审。
中国的房地产情形十分庞大复杂,包罗万象,林林总总,利益各有不同。我甚至怀疑,10年之内能形成民意一致的立法基础,算是快的。
中国的土地是公有制,也是个不可忽视的障碍。
收取房产税,需要一个十分庞大的征收机构和税收队伍,这个配套如果跟不上,等于法律得不到落实,影响政府的权威,该税种不如不出台。
等等吧,还有很多客观情况和障碍,不说了。
您好!
不是。
这里有两个非常大的错误:
一个是根本不存在遗产税。一个是征收税率的计算方式。针对这两个方面分别解释一下:
关于遗产税继承,没有税。所谓的遗产税,目前不存在。
题主可以自行查一下2017年财政部关于某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很明确。
继承所得房产再行出售的税率中介提及的百分之二十,其实是个税税率。但是,这个征收方式,已经是“老黄历”了。
为什么有这个说法?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以上说的“无偿赠与”,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
所以,之前继承所得房子再出售,需要缴纳的个税计算方式是:
个税=(房屋出售价格-继承过程中相关费用)×20%(几乎可以理解为全额20%征收)
而且还不能核定征收。这才有了继承不划算、继承之后再出售缴纳20%个税的说法。
但是,这项规定已经废止。现行规定是: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注意新规,题主可自行对比一下:
个税=(房屋出售价格-房屋原值-继承过程中相关费用)×20%。(相当于差额20%征收)
或者:
个税=房屋出售价格×1%。(相当于核定1%税率征收)
这种计税方式,与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房产再出售,没什么区别。
补充提示此外,还有两点提醒一下题主:
如果继承的这套房子对于题主而言满五唯一,不需要缴税。其中“满五”,是以继承之前、父母取得这套房子的时间起算。计税基数,多数按照市场评估价(或者叫政府指导价)计算。这个价格,比市场行情价格一般来得低一些。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关于本次出售继承的房子,房屋中介说有百分之二十的遗产税,是对的吗和专家建议设房产税退遗产税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