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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2023-09-09
很多朋友对于为什么我感觉大家都那么抗拒保险和90后不建议买保险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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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的我们缴纳养老保险有什么用?90后的人说起年轻,其实到现在最大已经30岁,很多人已经成家立业,为人父母,最小的也是20岁,已经步入谈情说爱,谈婚论嫁的行列。岁月如梭,光阴似箭,弹指一挥间,90后的优势就将不存在,今天年轻今天可以潇洒,但是老了拿什么来潇洒,拿什么来养活自己?只有养老保险才能帮你解决这些难题。
养老保险除了解决养老的问题,其实还有潜在的功能是不可忽视的。比如现在很多大城市要办理落户,需要积分,但是社保的缴费年限是办理积分的重要内容;要买房很多地方都规定了,必须是缴纳养老保险三年以上才有购房资格,子女上学,很多地方也会要求父母在当地缴纳保险多少年以上等。从养老保险延伸出来的功能实在太多,这一切都和养老保险有很大的关系。除了和这些购房、落户、子女上学有关系以外,其实和个人的婚姻大事也有很大的关系。谈恋爱,耍朋友,很多人都会关心对方是否有社保,有了社保就意味今后有了保障,有了社保要结婚才可以买房,要买车才可以上户,今后才可上户口,今后有了小孩才可以在当地上学,今后老了才会有养老金。从这个方面90后买养老保险真的是太重要了,用处也实在太大了。
至于你说的社保已经亏空了,需要90后缴纳养老保险来填补,这是完全不符合实际的胡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目前参保人数越来越多,社保作为用人单位招聘人才的选项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各个用人单位也好,参保人也好,其实大家的法律意识,社保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从总体上说,社保缴费的资金越来越多;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落后地区有的有的社保出现亏空的情况也会有,但是全国的总体水平是收大于支,结余的比重还比较大。现在加大了养老保险基金调剂的比例,即使是亏损地区,通过调剂以后,也是完全不可以保障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
至于你说的老年化问题,虽然老年化是存在的,而且还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但是老年化并不是影响90后是否缴纳养老保险的因素,越是老年化的来临,我们的养老保险意识就需要更加增强,90后今天缴纳的养老保险,可能就是供50后60后的养老支出,今后90后的养老金支出,也要靠后来的人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来支付,这就是一个代代相传的循环过程,今天缴纳了养老保险的人员,没有必要去担心今后能不能领到养老金的问题。
如果说要从投资的角度来分析养老保险是否划算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其实缴纳养老保险是最划算的一种投资,从现在所有的理财产品,项目投资来做综合比较,缴纳养老保险都是最划算的投资方式。目前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就是3%左右,但这个利息如果将物价上涨的指数计算进去,实际上存款是贬值的,投资实体,目前一般的工厂利润大概就是5%左右,但养老保险我们个人账户资金的运营利率,从这几年公布的情况来看,最低都在7%以上,最高的可以达到8%,这个水平是一般的投资是无法达到的。
从缴纳养老保险到领取养老金这个过程,我们以前也做过相关的专题分析。如果作为在岗职工来讲,如果有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以缴费15年来计算,单位在岗职工所缴纳的养老保险,按照领取的养老金来计算,投资回收期就是4年半左右,也就是4年半就收回自己缴纳的所有养老保险费用,4年半以后基本都是领取的统筹基金计发的养老金;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是全额缴费,投资回收期稍微要慢一点,一般就是11年左右可以收回自己缴纳的成本,从退休的第十二年开始全部领取的是统筹基金支付的养老金。
综上所述,90后缴纳养老保险不但有用,而且用处还是非常大的,年轻时通过缴纳养老保险,可以在城市通过积分落户,买房买车,为谈恋爱、结婚、生孩子打下基础;中年了可以为孩子上学等打基础,老年了可以有了属于自己养老金,为了今后的退休养老生活打基础。
中国人不爱买保险,就是因为中国的保险让人没有安全感,让人觉得保险并不保险,许多人当初满怀信心地买保险,但等到要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却说出各种各样的理由说没有达到赔偿条件。
我曾经也是一个保险业务员,那时有一份保单的业务员离职,而这份保单就分配到我这里,有我负责。有一次我去访问这个保险人,是一个七十来岁的老伯,结果有事来了,保险人在半年前住过院,住了半个月,他所得的病也正是符合理赔要求的,可他们当时没有想到有保险的事,我这一去正好提起这事,然后我打电话问领导,过去半年还能理赔吗,领导说可以,只要资料带齐,到服务厅去找大堂经理再问清楚,那好,我就拿着他们的所有资料到服务厅找经理,结果她一看马上说理赔不了,我说什么原因,她说住院日子不到,这下我也蒙圈了,居然是这个理由拒绝理赔,这时我的心也真的凉了半截。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对保险人说此事了。
对中国的保险多说没意思,当然能理赔到的人也多,毕竟地区不同,工作人员不同,理赔也不同。说实话保险本身是好的。
谢谢你的邀请,“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不相信保险了”,这点只是你的感觉,或者说是部分人的感觉,但事实上不是这样的,为什么部分人会有这样的感觉呢?是因为越来越多人相信保险了,越来越多人关注保险了,越来越多人想了解保险了,有保险意识的人越来越多了,正因为这样所以部分人会觉得“越来越多人不相信保险了”,事实刚好相反:是越来越多人相信保险、关注保险。以前这部分人根本不会提保险更不会关注,也就不存在相信还是不相信了。
为什么还是有部分人不相信保险、怀疑保险,说保险是骗人的、是传销呢,这个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人民对保险的认知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保险代理人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现在这两个方面都已经向好的方向发展,相信不久的将来人们对保险的看法会有改观。
保险是非常重要的金融工具,在英美日等发达保险市场,保险产品作为重要的防御型金融工具,还是非常受民众欢迎的。为什么在我国好像名声却不是很好呢?
我觉得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代理人素质不一我国保险业发展时间较短,而且1992年美国的代理人制度引入中国的时候,恰好碰上了职工下岗潮(1993年开始),导致大量下岗工人开始卖保险,从最开始从业人员的素质就不是很高,自己可能都不懂保险就开始卖保险。
而保险公司由于急于扩张市场,降低了准入门槛,默许了招收的代理人素质不一的情况。虽然庞大的代理人队伍有效地推广了保险公司的业务,但是人员素质问题从最开始就没有打好第一枪,直到现在还在被人诟病。
导致老百姓总是说“保险是骗人的”、“卖保险的自己都不懂保险”、“卖保险的人没有文化”,这些误解源自于开始的路并没有走好,根基没有扎牢。
过去理赔纠纷较多最开始的保险产品是没有“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护的。因此如果客户投保时没有做到如实告知,之后容易碰到理赔纠纷。导致老百姓会说“投保容易,理赔难”。
虽然这并不能完全怪保险公司,因为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在投保时本应做到如实告知的,因为未如实告知导致拒赔,这种后果道理上应该由投保人承担。
但是,保险产品毕竟是极为特殊的金融产品,投保人投保就是指望未来发生不幸的事情时,能够得到理赔金,缓解家庭的经济负担。如果缴费了十几年,要理赔的时候发现被拒赔了,对投保人的打击是巨大的。很多时候,投保人并非故意骗保,而是并不懂原来自己存在的某些疾病需要告知。
如何保障投保人、被保人的权利呢?
这个问题在保险市场非常发达的英国、美国也碰到过,18世纪末及19世纪上叶,英、美等国的保险产品也严格遵守如实告知原则,因此多次发生因未如实告知而拒赔的事件,严重损害了英美保险业的名声。
1848年,英国伦敦寿险公司首次运用了不可抗辩条款;1930年,不可抗辩条款成为美国纽约州的法定条款。这才让这些国家的保险业逐步获得民众的信任。
2009年我国新版《保险法》颁布之后,也首次加入了“两年不可抗辩”,充分保障了投、被保人的利益,树立老百姓对保险的信息,走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因此现在关于如实告知的纠纷已经大大减少。
但是民众的思想还停留在过去,这需要时间去沉淀。
老思想晦气作祟保险的核心是保障,一般都是发生了身故、残疾、重大疾病、住院医疗、意外事故等情形下,才能拿到钱,过去的老思想会觉得晦气,避而不谈,没有正视存在的风险。
所以,在我国,老百姓要买保险总是偏爱于购买理财型保险,因为这个是讲什么时候拿钱的。殊不知,在没有做好保障的情况下就去购买理财型保险,其实并没有充分发挥保险的杠杆作用,是偏离保险保障的核心的。
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认识到了保险的重要作用、高素质从业人员地不断加入,以及“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重塑保险的诚信形象,现在接受保险、喜欢保险,懂得利用保险工具转移风险的年轻人也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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