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填量刑建议吗(不起诉构成犯罪吗?)
9072023-08-21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检察院量刑建议有用吗的问题,以及和法院不按照量刑建议有用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量刑建议有利于提高量刑的公开性。2、量刑建议有利于提高量刑的公正性3、量刑建议有利于提高量刑的公信力。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只是对于人民法院判刑的一个影响因素而已。至于其对于判决结果是否能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需要结合控辩双方在人民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举证、质证、辩论、最终陈述的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辩方的证据更客观更真实,且足以反驳控方,那么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作用就应该不大。相反就应该很大。
所以,凡事没有绝对,人民法院的合议庭会结合双方在庭审中所提交的证据及相关情况作出相对客观的判决。
有的,有量刑建议,不过也只有建议,具体还要看法院的判决
第一、量刑建议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定职权。
人民检察院是办理刑事案件的中间环节,检察院的刑检部门承担起了“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的两项重要职能。大家在信息网络上看到的所有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都是人民检察院。大家在法庭上看到的,身穿一袭蓝装,向法庭宣读起诉书,指控犯罪的也一定是检察院的检察官们。
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刑检部门的检察官享有法律规定的两项职权:对犯罪嫌疑人的“求刑权”和“量刑权”,即犯罪嫌疑人犯了什么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检察官们都必须责无旁贷的去考量。其中的量刑建议,就是检察官具体行使量刑权的具体体现。
第二、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的法律规定。
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之后,检察机关的量刑权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已经写入了《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所有检察机关尽量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所谓精准量刑建议,就是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的刑罚要非常的具体、明确,对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只要不存在法定不予采纳的情形,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通过上面的法律规定可知,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只要不存在法定不予采纳的情形,一般均应采纳。大家可以看一下不予采纳的那些法定情形,实务中很少有检察官会犯那些低级错误,因此,实务中的绝大部分案件,人民法院都会按照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进行判决。
这就提示大家,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人,要抓住检察机关“认罪认罚”的机会,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就为自己争取一个可预判的判决结果。
其实不能说检察院量刑,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只有向人民法院建议量刑幅度的权利,只有人民法院才有量刑的决定权。
犯罪嫌疑人是否免于刑事处罚,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合法的判决。
好了,关于检察院量刑建议有用吗和法院不按照量刑建议有用吗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