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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2023-08-26
大家好,关于现在有一些情侣在结婚之前就同居了,利与弊是什么有哪些建议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没结婚之前建不建议同居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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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男女的恋爱情况来看,新婚之夜还是处女身处男身的情侣,估计最多也就10%左右。
那么结婚之前同居利弊如何呢?按照我的观点来说,没有利,只有弊。
古代的《四喜诗》中说道: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这是一个男人一生当中最得意的四大喜事。其中这四条当中的最重要一条就是洞房花烛夜。
中华民族是一个受封建思想影响很深的民族,在过去的社会里,男女恋爱不管有多久,是不能在一起的。且不说上溯到久远的封建社会,就是退回到七十年代,那时候的男女青年,不结婚都要保持处女处子之身,甚至有的传统女人,男人想拉拉她的手,都是不可能的。
我们村有个女人今年快六十了,到现在还没有出嫁,为什么?一来因为太挑剔,眼光太高。二来就因为年轻时搞了一个对象,男朋友想亲她一下,被她扇了一巴掌,说那男的耍流氓,到头来还退了亲。
因为这件事,这女的在全村出了名,再也没有媒人登门,人家说她神经有问题,其实她就是太封建,到现在她肯定还是一个老处女。
要说男女之间婚前同居之风,也就是从改革开放以后才慢慢开始的,人们的思想观念在现代文明的熏陶之下,变得脱离了传统的一面。
婚前同居之风的泛滥,让男女过早的失去了新婚之夜的新鲜感,使洞房花烛夜的那份喜悦心情,过早的释放了,这不得不说是中华民族传统文明的悲哀之处。
除此之外,现代婚姻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过早的婚前同居,一但感情破裂,会产生许许多多的问题,到最后受害的还是女性,因此,一个精明的女性是不会婚前同居的。笔者建议,在未举行正式的婚姻仪式之前,坚决不能婚前同居,力争把那份终生的喜悦留到新婚之夜。
董青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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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58年出生的,对男女交朋友,就同居生活,我不能赞??成……。
原因有二,第一,男女双方还没有很深了解,同居了,一但双方出现各种问题?不能结婚……?由其是女的,在找男朋友,男的识为女的不是处女?引起婚后双方感情不好……,男的就会以女的不是初恋而发生一系列不安全因数……等!
第二,男女在交朋友同居,本人认为责任心不强……!
谢谢邀请;老汉是上个世纪50年代出生的人,对于好的优良传统,道得的标准,做人的底线,该保持的,我认为还应该继续传承下去。对一些优秀的合理化的新理念,我接受,并且尽力去适应。
关于楼主提出的是否支持婚前同居这个问题,我可以旗帜鲜明,不掖着,不藏着的告诉你,我是坚决反对的。
俊男秀女花前月下,谈情说爱,这是当代社会每个年轻人都要经过的路程。可以把谈恋爱的这个既甜蜜,又温柔的特殊时期,看成是双方互相增进了解,充实爱情基础的磨合期。能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亲亲我我,不离不弃的程度,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进入婚姻的殿堂,自然就会落实到性的问题。
就拿一个男人来说,你要是爱这个女孩,那就请你尊重她,对她负责任。不到瓜熟蒂落的程度,千万别去品尝提前到来的禁果,那不叫爱,那叫占有欲。
作为一个女孩,常言说没有女子不怀春的,再有欲望,也得要把持住自己,守住自己的底线,最后把自己完完整整的交给可以托付终身,值得信赖的人,在洞房花烛夜,颠鸾倒凤,才是幸福的。
现实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大多数婚前同居的男女,打着爱情的幌子,来满足自己的性欲。拿贞洁和道德就不当回事,男女换朋友就像操衣服,想穿就穿,想扔就扔,如今学了一个新名词,这叫劈腿。始乱终弃,就没有见到过有几个同居者能一竹杆子打到底,牵手百年的。这跟结婚离婚没什么区别,只是缺少的那张证,方便而已。
有很多女孩子由于过性生活随便,最后找到了可心的男人,男人虽然爱她,但是她的初夜权不属于这个男人,使这个有贞洁嗜好的男人,一想起她和别的男人在床上的那些龌龊的动作,就感觉到恶心。最后只能忍痛的舍弃,女孩子只能后悔,痛不欲生。
最后,我要说的是,不论男女,爱对方,请尊重对方,完完整整的保护对方,这才是负责任。不爱对方,请远离对方。要是霸王硬上弓,提前乘搭公交车,公交车没人要,你换来换去的婚姻很可能也是一辆破公交,你们的结合就会被人笑掉大牙,这种婚姻是没有几个长久的。
我觉得很有必要,恋爱不合格并不代表以后就能过日子,恋爱不代表过日子(单纯只是冲着性而同居的那是人渣流氓),那些迂腐的思维为女孩负责,,,,现在社会女孩还有几个是处女?如果女孩真的这方面很看重,当今社会还会无处女?所以这种思维可笑!婚前同居,真正的过日子,柴米油盐,所有生活锁事两人生活久了才知道彼此是不适合相伴过一生,而非传统的站在性角度说事,那样才真是对自己下半生的幸福极大不负责!
关于现在有一些情侣在结婚之前就同居了,利与弊是什么有哪些建议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