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应如何处理
11992023-08-21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应如何处理和不履行职责建议书范文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应如何处理以及不履行职责建议书范文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业委会委员不履行职责,应该如何处理?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是物业管理区域内最高的决策机构。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会议通过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根据《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履行如下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及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协助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监督物业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属于民间组织,它是由小区内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经业主大会会议投票选举产生的。他们没有酬金,是牺牲个人的时间为全体业主义务服务的。由于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一个执行机构,业委会委员所从事的工作必须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才能进行。个人认为小区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委员们的工作应该给以宽容和理解。当然也有一些业主委员会委员与物业公司,相互勾结做出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事情。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增补、辞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辞职、增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都会有比较详细的说明。如果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可以直接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委员会请辞。如果由于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辞职造成业主委员费人数不够。那么业主委员会就可以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选举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履行职责,如何罢免:如果要罢免不履行职责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由业主委员会或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且认为提议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事由,由业主委员会主持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通过投票决定。
总之,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罢免,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约定的,要严格按程序执行否则就是无效的。
以上是个人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我,我们可以共同探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问题。
物业公司或业主之间是有很多矛盾都是慢慢激化的,因为前期物业都是开发商按排进入,开发商在交房后是有几年房屋设备等等维护期限,在此期限内就三个字,朦,混,拖,过期限,最留下很多问题,出现了问题业主只能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又怕多花钱就拖混维持,所以造成物业只捞钱等等或业主激化了更大的矛盾,为什么物业公司不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呢,因为业委会是监督物业做好小区各项工作的,有很多业主评论说业委会或物业同穿一条裤子,正因如此就是物业公司每年是会给业委会十万,八万钱私分的,得了好处后就起不了监督作用了,只能眼睁睁看着物业公司把属于业主的钱捞走了,比如,包月仃车费,临时仃车费,电梯广告费,小区摊位费,等等费用,这是一笔上佰万的收入,为什么不反还归业主呢,希望今后业主委员会能真正为自己业主出一份力量,不要为了贪小利失去业主们的信心。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确实是职场人很头痛的一个问题。分解开来,我们可以看到4个关键点“领导安排、非职责范围内、委婉拒绝和不得罪领导”,这样一看,肯定是个技术活儿呀。
第一,领导的确有给你安排工作的权利。翻开你的岗位职责,除了很明显跟岗位相关的工作之外,很可能你会看到这样一句话“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所以,大部分情况下,领导明确交代给你的工作(除了非法或者私人事项之外),你的确是需要完成的。
第二,委婉拒绝之前,必须评估“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到底要不要拒绝。领导安排的、没有明确写进岗位职责的工作,你是否都需要拒绝呢?我举一个更极端一点的例子,也就是更明确的不是我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看完以后不要忘了给我评评理:我需要做吗?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领导升职到总部负责全国的市场拓展,但她刚刚升职,部门的人员还没有到位,仅有的两个人都是关系户也完全用不上。于是,她就经常让我帮她一起做市场拓展的方案、预算。所以,那段时间,我必须白天完成自己项目上的工作,晚上和业余时间帮她完成总部的任务。看完故事,该你发言啦:你如果是我的话,会做这些职责范围外的工作吗?
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了,告诉你我的做法:我几乎是全力以赴帮她度过了最艰苦的时刻;然后,在她终于用业绩赢得了公司大老板认可后,跟老板谈的第一个条件就是把我调入她的部门。于是,我也顺利的在半年之后调入了总部,升职加薪。
如果你也采用跟我相同的方式,一定会有“升职加薪”的效果吗?其实不一定,这其中偶尔性因素太多了,给我安排非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这位是已经升职的前领导,我当时还有现领导呢,这个时候:现任领导怎么看、前领导立柱脚跟之后会不会为我筹划,都是未知数呀。
但即便如此,再重新来一遍的话,我还是选择完成这项“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理由有三:
第一,我当时刚刚参加工作没有多久、单身、健康状态良好,所以,加班对我来说确实不是一件多难的事。
第二,这是一项跟我有关且全新的工作,它既能调动我现在工作的经验,又能给我提供全国的数据和其他项目的信息,这样做一年甚至比上在项目做一年的积累。
第三,更现实一些(为了回答问题,我可真是什么大实话都说呀??):我跟这位领导原来的关系就很好(大家都知道的那种);她升职以后,我当时在项目部的工作虽然不会面临什么风险,却也很难像原来那样被重视了。
所以,在决定是否“委婉拒绝”之前,我们需要先评估一下这个“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的价值,就我个人的这个案例来说,它涉及到以下几个点:
1.精力安排是否允许。
2.如果做,那么可能的收获是什么。
3.如果不做,那么面临的损失是什么。
以上这3点,你也不妨作为参考,在拒绝之前想一下自己到底要不要拒绝。
第三,委婉拒绝可行吗?委婉也就是不直接、不硬碰硬。那么,我首先想到的是找理由,比如家里有事、身体不好、我手头还有别的事之类的,多拒绝几次,领导知道你不愿意做,是不是就不给你安排了呢?
这种委婉的方法我更建议用于应对“事儿多”的同事,既不撕破脸也让知道你不愿意了;但应对领导的话,并不建议——
领导安排你这个“评估之后不喜欢做的事”,你选择拒绝;那么,如果领导手里还有“评估之后喜欢做的事”呢,你觉得自己还有机会吗?领导跟“事儿多”的同事不一样,他是握有资源的人呀!你怎么做才能够拒绝他“总是安排的”、“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且他还看不出你不愿意来呢?
第四,怎样做不得罪领导?我不建议随便找理由拒绝领导的工作安排,但比如一些很零碎的工作,确实耗用很多精力、或者真的不是你喜欢做的,怎么办呢?
“不得罪”领导的方法,首先是弄清楚领导为什么会给你安排这些非职责范围内的事:是器重你、给你机会,还是没有人愿意做?是临时性的,还是永远都要承担这些职责啦?不同的原因,需要的应对方法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临时性的,怎么都好说,能做就做了;如果是长期的,不管是器重你、还是没人愿意做,你都需要:
第一步,弄清楚这个工作任务本身的工作标准、工作量以及工作关系。
第二步,从“接受并去做的角度”分析,提出具体的建议。这一步需要具体根据你接受的任务、你的工作情况来看了,如果你能够找到解决这个任务执行的办法,其实领导又何必非要你去做呢?
最后,如果实在不行找不到方法且自己真的不能做,那就明确拒绝。当然,不是所有的事都能够找到两全其美的方法。如果实在找不到方法,那就明确说出自己的困难,并且明确拒绝。一开始会比较尴尬,领导可能也要冷你一段时间,但同事关系不是一锤子买卖,来日方长,千万别一边做、一边想着委婉不敢说、还一边各种抱怨,这才是最费力不讨好的做法。
谢题主!职场中,给领导提建议。本人还是老观点。关键是看您的‘智商’和‘情商’!首先确定,领导也是人,不是神!工作中他们也有压力,也有束手无策的时候!如果领导又遇到头疼而又无策解决问题之时,恰恰您可以出面解决。这时的您,应该是自告奋勇的‘冲’一把!这是您的‘智商’!当您确定了‘冲’一把(给领导提建议)时,用什么方法?什么口吻?何时何地来表达?这是您的‘情商’!关键是,A、选择准机会!B、注意方法!本人调入一国企,因新项目上马(当年的星火计划),会临老厂房拆除,而现任领导无从下手,焦头烂额。本人单独找了领导(此时,本人是刚调企业十天的员工)。1.提出工作建议。2.本人负责此工作。3.绝对的保证质量和安全…。第二天,领导决定了,由本人承担并自选人员配备…。最后此工作安全有效的提前了一个月完成。而本人也一‘步’跨入了企业中层管理岗位。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