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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2023-09-09
很多朋友对于父母同意而儿子不愿意的婚姻怎样和父母不采纳孩子建议犯法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这种父母,过完了自己的人生还不够,还希望把孩子那份人生也一并给过了,太自私了。
在心理学上,父母干涉孩子的婚姻,是典型的缺乏界线感。
什么是界线感界线感指的是人与人之间,互相不能侵犯对方的底线。
这些底线包括:身份、权利、责任。
比如妈宝男,总希望在婚姻里,妻子能像妈妈一样照顾他。这就是他作为丈夫的身份错位了,而他也侵犯了妻子的身份,妄想把妻子变成妈妈或者老妈子。
再比如啃老族,觉得啃老天经地义,这就是他侵犯了责任和权利的界线。因为作为儿子,他成年了就该独立,还应该赡养年老的父母,结果他把一切都弄反了。
当界线感被侵犯了,人的关系就会错位。
孔夫子说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并非封建糟粕,而是告诉他的学生,人在世上,一定要对自己的身份、权利、责任有明确的定位。这种定位,就是界线感。
为什么会缺乏界线感这里面有文化的原因,有现实的原因。
文化原因
孔子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这种定位,被歪曲了。
本来孔子的原意是,人要找到自己的定位,社会才会有伦理纲常,才能正常运转。
但后来封建帝王为了巩固统治,就歪曲了这两句话,把它们解释成要无条件服从父母。
所以千百年来,在我们的文化里,父权就有了绝对的权威。
虽然现代社会科学昌明,但文化里的这些糟粕,还未能去除干净。
这就导致了父母总觉得孩子是自己的私有物品,必需要服从自己的安排。
心理原因
心理原因则在于做父母的自身就缺乏安全感。
有的父母控制欲强,有的父母依赖性强。
控制欲强的父母,恨不得主导孩子的一切。比如那个和父母6年不联系、把父母全都拉黑的北大硕士“王猛”,他就说过从小到大,父母包办他的一切,以至于他上学后,连鸡蛋都不会剥,被同学们笑话。
这种父母会把亲子关系变成上下级关系、君臣关系,他们用情感勒索的方式,把孩子当员工、当下属、当奴隶,还口口声声说是爱孩子。
依赖性强的父母,则恨不得孩子不要娶妻或者嫁人,恨不得把自己绑在孩子身上,恨不得变成孩子身上的寄生虫。
在亲子关系里,他们的身份错位严重,表面上他们是家长,心理上他们才是孩子。比如汤唯的前男友朱雨辰的妈妈就是这种类型,这个妈妈恨不得一天24小时和孩子绑在一起。
而这两种父母,他们心理上的共同点都是缺乏安全感。
由于缺乏安全感,所以他们需要通过控制、依赖、心理绑架的方式,让孩子成为附庸。
回到题目,这段婚姻会怎样父母同意的婚姻,孩子却不同意,这说明父母又在打着爱的名义绑架孩子。
我都能想出来这些父母是怎么劝孩子的:
我们是为了你好。你要听话,你不答应就是不孝顺。我们当爹妈的还能害你吗?你看看女孩多好呀,家庭多好呀。那么,这样的婚姻到底会这样呢?
答案是:不会幸福。
因为,人是骗不了自己的。
父母同意,而孩子不同意,说到底,就是孩子和父母的择偶观相冲突。
孩子不同意,要么是没感觉,要么是觉得条件不般配。如果这时候你低头屈服了,那结婚后你一定感到憋屈。
就好像看动画片,如果孩子自己喜欢看,那就会津津有味,如果父母把看动画片当成任务,规定孩子每天要看多少个钟头,我相信孩子很快就会反感这件事的。
当你屈服了、结婚了,以后婚姻中任何一点点风吹草动,都会激起你婚前的种种不满,你会想起当时你多么不想和这个女孩结婚,但为了父母却结婚了,你会觉得委屈、觉得自己牺牲得太多了,这些最后都变成对父母、对妻子的怨恨。
可我想问的是:那个女孩又做错了什么?
所以,就别勉强自己了,也别害人害己了。与其凑合过折磨双方,不如和父母抗争到底,为自己以后的幸福做主。
你有自己的人生,不要害了女孩,也不要拿你一生的幸福去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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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之见一一
依据《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三大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同时,三大诉讼法均明文规定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采取“抗诉”的法律方式,即“抗诉”是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对法律监督的唯一方法。
而本文所述检察院以“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提出被法院裁定驳回该如何看待呢?
依我之见:检察机关以“再审检察建议”这一方式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来源于检察机关有关民事审判检察工作的内部工作文件的规定,而法院对于检察机关没有采取法定的“抗诉”方法,而是采取非法定的“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来启动案件的再审的行为,法院依法只能以内部“不予采纳的函”来回复检察机关,而不应采取应对法定“抗诉”的诉讼的“驳回抗诉”的诉讼方式来应对“再审检察建议”似有不妥之嫌。
怎么办呢?
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对于生效的判决,当事人认为确有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的,其本人或法定代理人除了如本文所述通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方法,当事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还可以向原生效判决的法院,或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再审”的申请,接受申请的法院必须依法处理并答复申诉人。提问者完全可以在法院“不予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后,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诉再审”申请由法院依法来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你知道他不尊重你父母,你还要你就是不孝!要这种媳妇有何用呢?父母好不容易娶了一个儿媳!娶一个不尊重老人的,回来以后自己的父母就受罪了!
父母是穷人,你就不要完全听从父母的意见。这话不完全对,难道父母是穷人,就认定父母的建议或意见是穷人思维,没有积极意义?不能以穷富来肯定对与错,“穷”字冠名,满盘皆输是当下人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病态的。穷父母只要不是因为懒惰和挥霍变为穷人,而是积极的为生活打拚,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穷,只是暂时的口袋干瘪,穷不代表能力不足,也不代表就不能有话语权。做儿女的应该多听从父母的意见,多吸取父母经验教训,多学习父母的优良品质,面对生活的考验才会游刃有余。记住一句话,天下父母永远不会害自已的孩子。反过来说,父母是富人,富人的意见就是金口玉言,放个屁也是香的,做儿女的豪无辩别的完全接受,这样的儿女岂不是低能儿,或是父母养的魁儡儿,那富也过不了两代了,岂不可悲?取别人之所长,补自已之所短,对于父母的意见也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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