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付加险属不属于诈骗

互联网- 2023-08-20 17:14:24

利用航延险薅了保险公司300万羊毛的李女士,属不属于诈骗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保险公司的付加险属不属于诈骗,为什么保险不建议夫妻互投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理财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 婚后连购买的保险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3.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夫妻,投保意外险,受益人是投保人,后离婚投保人交其余保费,如出险受益人会得到保费吗
  4. 保险公司的付加险属不属于诈骗

理财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好

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想通过保险来保全自己部分资产,建议投保人是自己,被保人选择孩子(双方有共同的抚养责任),这样发生离婚,这笔钱很大程度被保全了。

夫妻间一方购买了保险,发生离婚,要强平保险保费是比较困难的,要出具比较多的法律文件,保险公司才会授权处理。(前提一方知道,在哪间保险公司投保)

婚后连购买的保险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由于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初步归纳以下情况及分割办法:一、财产险(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二)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二、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二)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夫妻,投保意外险,受益人是投保人,后离婚投保人交其余保费,如出险受益人会得到保费吗

离婚后,前任还是受益人吗?

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

所以关于家庭保单受益人的问题,离婚前要注意以下几件事:

1.夫妻互相投保的保单,务必要在离婚之前变更投保人,因为我见过很多夫妻离婚时没提前做好保单投保人变更,离婚后另外一方不接电话不愿意见面配合变更投保人的情况,最终导致保单无法交续期保费而失去效力的案例

2.保险利益只看保险合同成立时是否具有投保利益,如果当时指定的受益人是前任,那么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他们有合法夫妻关系,具备法律所承认的投保利益,之后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否离婚的事情保险公司是不过问的,一切以当时的保险合同为准。变更受益人需要被保险人的同意并签名,所以受益人的问题务必要在离婚之前就协商处理好。

3.根据您提问的问题,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关于离婚时保单受益人的问题处理,那么有三种方法供您参考:

A方法:投保人退保,拿回自己当时投保的部分保费,也就是不再给前任投保了,保险合同不存在了,这样也就不存在受益人一说了,而且退保也不需要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可以自己操作,当然退保会有损失,这个是实在没办法的一种方法

B方法:如果双方有孩子,在离婚之前变更受益人为孩子,这个一般都会同意的,虽然离婚代表夫妻感情破裂,但是孩子是亲生的,父母都爱自己的亲生孩子,所以变更受益人为双方的孩子,这样双方都会愿意且配合。

C方法:在离婚之前把受益人的问题跟前任沟通协商好,在前任同意的前提下,毕竟保费是你交的,如果他同意这张保单不用变更受益人,仍是原来的受益人,那么要把关于这个保单如何处理的意见结果写进离婚协议中,离婚时双方签字,以避免日后的可能会出现的纠纷。

我相信,在夫妻决定为对方投保时是彼此相爱,也是想要跟对方守护到老的,但是情感破裂的时候,离婚也是无奈之举,这时候就会面临很多因婚姻关系破裂而带来的法律问题,离婚引起的保单问题远不止受益人这一个,还有投保人、保单利益分割等等多种问题,夫妻互相投保也是有一定风险的,所以谨慎选择,即使夫妻投保了,也没关系,切记在离婚之前把关于保单的问题协商处理好就行,千万不能拖到离婚后才想起来处理保单问题,到时候会很难的。

希望对您有帮助

保险公司的付加险属不属于诈骗

谢邀!我大体明白题主的意思,因为一般来说,附加险都还挺坑的,但也要分公司和产品。举个例子,重疾险一般是附加险的重灾区,各种附加险都能在这里找到,两全,投保人豁免,被保人豁免,意外,百万医疗,小额医疗,住院补助等等。

这里面简单的说一下,两全看个人情况有人就是喜欢返点钱,可以考虑买,但一般来说,不如单独那这笔钱做点别的投资或者买点固定收益的年金险。

投保人豁免,是大部分重疾险都可以附加的,也是很有必要的,例如父母给孩子投保,是想不论父母出什么问题,孩子的保障都在,夫妻互投的投保人豁免是考虑,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会对家里的经济产生影响,而这会能够同时豁免夫妻双方的保费,无疑是很人性化的。

被保人豁免,遇到被保人豁免还需要单独附加的产品,我的建议就是换个别的产品看看吧,基本上市面上一抓一大把比他好的,找不到你找我。

重疾险附加的长期意外险,驾乘险等,建议就不要考虑了,毕竟单独买一份很便宜,而且保额还高。

百万医疗,主要是适用于有点体况,没法单独买百万医疗,可以考虑跟重疾险一起买,走一下线下核保。

其他各种医疗补助,小额住院等,没太有必要,市面上基本都能找到更便宜的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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