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梦境是黑白的,而不是彩色的(为什么有些人的梦境只是黑白色)
893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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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协议离婚绝对是最佳选择。
但是,通过诉讼离婚也是有其法律上的好处。离婚协议书会对抚养费及财产分割等内容进行约定,虽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缺少强制执行力。一旦对方未按照离婚协议书内容履行,另一方是无法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还是得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而通过法律诉讼离婚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若对方未履行判决书或调解书内容,则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并且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虽然对方可以起诉,但并不一位着被支持,但这个规定导致部分人员对离婚协议的分割存在担忧。
但是,若双方是同意离婚的话,即便通过诉讼途径也不是很麻烦。离婚诉讼可以进行诉讼调解,双方将协议的内容通过调解书的形式予以确认即可,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这种更多的是一种司法确认程序,也不存在双方撕破脸皮问题。
徐熙媛(大S)是中国台湾人,汪小菲则是中国大陆人,由于两人所有地法律不同,离婚过程比想象的要复杂。大S今次向台湾法院申请离婚,按流程,两人先要拿到离婚证书,再去办理公证,最后经海基会转海协会到北京生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大陆对台湾达成的调解笔录可提出许可执行,但不一定会承认台湾的判决或调解。
而大S选择在中国台湾法院申请离婚,则极有可能是从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角度出发的,有新闻说,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对离婚的判决原则有区别,会影响到子女抚养权。两位女儿希箖儿及希玥平时随大S生活,中国台湾家事法庭倾向“手足不分离”,大S较易得到抚养权,而中国大陆较常判父母一人分一个小孩。财产分配两地亦有分别,台湾倾向分钱不分产,但大陆则是共同财产制,无论财产或债务都要向另一半分担。
所以,大S既有可能就是想争取两个女儿的“子女抚养权”,而选择在中国台湾的法院申请离婚。至于,财产则应该不是重点。
老婆让你去起诉,等到传票就离,这是什么样的心态?
我无所谓,随你怎么办就怎办?主动权在你手里夫妻间有点摩擦,有点矛盾很正常,那有平平淡淡一世无争,没有矛盾,关健是怎么样解决矛盾,有矛盾有争吵,说明还有药可救,只怕和你不说话,不争吵,自顾自,那反到矛盾可能无可救药,到了离婚的边缘。
以上老婆让你去起诉,说明他是没有这勇气到法院去起诉离婚,要离婚你去法院起诉,我收到传票就和你离婚,而这也是口头说说而已。
一他在试探你是不是真的要离婚,如果你真的去法院申请离婚,他也不会强留了,离了就离了。如果你也不想去,那末你们两人心是相通的,矛盾归矛盾,争吵归争吵但还没有到离婚那么严重,两人好好勾通,相互宽容,相互退让还是能和如初的,只要你肯努力,我等着你的选择!
个人观点!谢谢邀请!!
他说的没错,你真的想离就去起诉,还是你以为你说一句离婚,男人就会房子车子孩子全给你,自己只抗着债务走?如果不想净身出户,平时该做的风险管控要做好,不做全职太太,清楚对方的财务状况,车贷房贷要从你账户打过去一些,自己要有存款,真实的离婚事件中,充斥谩骂算计,说难听点恨不得对方马上死,你真以为有几个人凭良心想想给你这给你那么?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双方都同意离婚,为何对方要选择起诉而不是协议这是出于什么考虑和为什么要起诉离婚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