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祖国冷知识 我的祖国相关知识
12362023-09-09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继承纠纷房产的份额如何分割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继承纠纷房产的份额如何分割以及继承房产不建议按份共有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您好!
关于继承的纠纷,在现实中将会越来越多,因为中国第一批“有钱人”开始老去、去世了。留下来的财产数额不菲,再加上人性的“利益驱动”,所以特别容易产生纠纷。
题主提问的比较泛。如果是有纠纷,至少肯定有继承人嫌分得“少”了。这里最重要的问题是:分割的理由是什么?或者延伸一下就是:继承人有什么证据能支持自己多分?
纠纷的处理,主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摆事实——即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据。有了客观证据,才能确定自己能否分割、能分得多少。
我们从以下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法定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最主要的依据就是血缘和亲近关系,原则上,由所有法定继承人均分遗产。但是这种“均贫富”的原则,确实会造成更多纠纷,典型原因包括:
继承人对去世人的赡养(扶养)付出不一。付出不一样,却要求平均分遗产、甚至付出少的还想多要,必然造成心理不平衡,导致纠纷。
继承人对去世人财产的贡献程度不一。典型的,按照现行《继承法》,远房亲戚来分自己财产的情况很普遍,而且还完全合法。
传统思想作祟。现在依然大量存在:儿女对家产继承的地位不同。儿子就得多继承甚至全继承。仅仅是因为传统思想的存在,却不考虑儿女对家庭的贡献或者对去世人的赡养。
最重要的,其实还是“见利忘义”。这是人性,巨额利益面前,什么都不重要,必须要抓在自己手里,什么亲情、血缘都不重要。
既然产生纠纷了,必须要有客观证据,才能决定房产的份额分配。就题主的问题,在法定继承情况下,给出两个建议:
没有客观证据证明“你付出的多、我付出的少”,就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题主无论是想多分、还是想公平的分,这个原则是法律规定的,谁也质疑不了。
如果有证据证明付出多少有差别,赶紧找客观证据。例如,是不是对房产有过出资、对房产的产权人是不是尽到的义务更多,等等。
遗嘱继承方式在遗嘱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即便有纠纷也没用,要按照遗嘱执行:从份额上来讲,指定的继承人得到指定的份额,其他人无权得到。
所以,如果因为遗嘱而产生了继承纠纷,核心问题不在于谁能分多少,而在于怎么证明遗嘱的有效性。
遗嘱有效性的判断这里仅做简单介绍,不展开说明:
订立人写遗嘱的时候,思维正常、意识清晰,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房产属于订立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订立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要求。
遗嘱内容表达清晰、没有歧义。
遗嘱订立过程中的证据采集、保留齐全。
做到上面这几点,任何人质疑都没有用,纠纷无非是折腾一下而已,改不不了结果。
据你所说,如果是房产,据我所知,是按份共有。
房产证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说明房子是父母和子女共有。父母过世了,要看父母的父母还有在世的不,如果有的话,房子发生了继承,有在世老人的份额。
如果上面的老人全都不在人世了,那这房子就是子女的,随时可以办理继承,重新办理个房产证,更名到子女名下就行了。这不属于过户,属于继承后更名。
共有产权房是出现不久的新事物。目前围绕共有产权房的关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价格。共有产权房价格由政府补贴一部分,个人出资一部分。与商品房比较而言,个人承担的房屋价格整体少了。
第二,产权。共有产权顾名思义,部分产权属于购房人,另有一部分为政府份额。一般情况下在申请之前会向社会公布产权分配情况。但是很多时候,存在个人负担较多,产权较少的情况。比如共有产权房估价5万每平米,90平米450万,其中政府产权占比50%,购房人产权占比50%,个人出资225万,但是周边商品房房价也就4万多,90平米本可以少付几十万。但是如果纯粹自住,不考虑增值、出售,从入手总价方面,确实比商品房要划算不少。
第三,继承。目前对共有产权房的继承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房子目前明确是可以出售的,政府有优先回购权。但是也有人提出质疑,房屋产权结构中,购房人占比更多(往往大于50%),并且即使政府的产权不能继承,自己花真金白银购买的房子,自己的产权应该能够继承。但是目前在继承方面还没有更新的政策。在这一点上,共有产权房与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差异非常大。
第四,出售与出租。目前对于共有产权房,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共有产权房在二次出售时要求购房人也要具备申请和购买共有产权房资格。在房屋增值方面,出售的时候,卖房人只享受自己那部分产权的增值收益。房屋出租时,在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租房收益按产权比例进行划分。因此,共有产权房并不适合投资,更适合刚需自住。
第五,其他。两位名下各有一套共有产权房的业主结婚,将会有一个人不符合共有产权房的相关政策,要退一套房。目前还没有遇到这种情况。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