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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2023-09-09
很多朋友对于纳税人十几年前的交易未交税现在还要交吗和税务局建议先不办税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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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自2015年10月1日起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是,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及进行税种鉴定,按章纳税!
咱们国家自2015年10月1日起,为提高市场准入效率,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合为一证,但是,因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只申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所以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确定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4省(市)为试点地区,自2016年10月1日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剩余省份自2016年12月1日实施。
所谓“两证整合,”即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下面介绍一下营业执照的注册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4、其他规定的资料
5、如果经营者因客观原因不能实际到场,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核
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会生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打印核准通知书。
三、双告知
工商办理完成后,向税务机关传输开业信息,并向质检部门传输相关信息。进行双告知,并发放营业执照发放。
四、税种鉴定及发票
经营者需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种鉴定,然后办理发票领购及开具事宜!
不少个体户不了解流程,其实现在的办税服务厅服务很人性化的,到地方有注册指南,一看遍知!
题主这个需要视情况而言。
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上面对税款的追踪征有什么规定的。根据征收管理法第52条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从税法条文上面可以看得到,对税款的追征可以分为3~5年、无限期追征两大类。我们可以对这两大类的情况进行分类讨论一下。
第一,如果纳税人十几年前的交易所产生的税款应交未交的原因,是由于纳税人未申报所导致,并且税务机关对此也毫不知情。根据税务总局的一份复函,纳税人未申报不属于偷税,只适用于3~5年的追踪期。因此,在此情况下,即使纳税人未交的税款已过5年追征期,税务局无权再追征该笔税款。
第二,如果纳税人在十几年前的交易,虽然没有缴纳税款,但是已经在征收管理系统申报了,那么在系统中会形成欠税。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时间比较久,但是仍然需要补交税款和相应的滞纳金。第三,如果那些人在十几年前的交易,当时就被税务机关发现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发起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纳税人后来也没有申报。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税务机关在十几年前已经发现了该违法行为,不再适用于3~5年的规定,而适用于无限期追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无论时间过了多久,也需要补缴税款。
所以,根据题主所述的情况,可能有以上几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我是税言家,专注于用大白话讲述税收之道,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助你,也欢迎您关注我。
目前三证合一,办理营业执照之后不是必须在30日之内办理税务登记。
1、三证合一后,根据国办发【2015】50号等文件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后,不需要再办理税务登记,但需要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种认定、信息采集等事项。根据机关根据纳税人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范围,为企业办理税种认定、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等,办理税种认定之后,企业才可以申报纳税。
2、对于办理税务认定及信息采集的时间没有具体要求。如果只是办理了营业执照,暂时不准备开业经营,可以不用立即去办理,这样还省得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如果准备开业经营,建议在开业之前去办理,这样不会影响到公司发票的领用,因为不办理税种认定及信息采集,是没办法领取发票的。
如果正常开业之后仍不去办理税种认定事宜,则企业无法进行纳税申报,对于经营过程产生的税款如不按时缴纳,则可能会涉及到税务滞纳金及罚款。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纳税人十几年前的交易未交税现在还要交吗和税务局建议先不办税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