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有什么计(三十六计有什么计全部)
8232023-12-05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古人“秋后处决”有什么科学依据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古代斩首为什么在秋后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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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皇帝认为自己是天子,是代天牧民。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因此在春夏杀人不合天道。而秋天草木枯萎,万物凋零,呈现一派肃杀之气,此时行刑正是顺应天地肃杀之威;
其次,在古代,“天意”是一个神秘而又必须要尊崇的东西,人们的一切行为都须得符合天意,顺天者昌,逆天者亡。行刑自然也要顺应“天意”,表现在行刑的时间要与季节相适应。
关于刑罚与季节的关系,古人认为“夫春生秋杀,天道之常,春一物枯即为灾,秋一物华即为异”。《管子·四时篇》中也提出“刑德者,四时之合也。刑德合于时则生福,诡则生祸”。《春秋左传》也认为“赏以春夏,刑以秋冬。”
春(夏)是“生”的时节,草木茂盛生机勃勃,这时候执行死刑是逆天而行,而秋主“杀”,草枯叶落,在秋后处决死刑犯,不逆天象,合天时,顺天意,不仅不会受到上天的惩罚,还会收获福报;
第三,春夏都是农忙季节,大家都在忙庄稼活呢,你杀人示众,谁有空去看?
刑法的执行,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考虑示范效应,要考虑老百姓的传播力,以达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所以,即便是春夏季节作案的杀人犯,也要等到秋天才杀头。秋天农忙季节过了,大家都有空,才有人有闲情逸致关注朝廷的普法。
感谢邀请。
古人的“秋后处决”,即所谓“秋决”,应该并非必行的惯例。有这个说法,一是可能与周代的“秋官”断案有关;二是与《月令》和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有关;三是大概与清朝的“秋审”有关。“秋后处决”难说有啥科学依据,沾点边儿的,或许与儒学及“五行”学说有关。一,《史记.周本纪》载,昭王的时候,王道衰落。到了穆王,大臣甫侯请旨制定刑法——制定了五种刑罚——墨刑,脸上以墨刺字,一千条;劓刑,割鼻子,一千条;膑刑,断足或剜掉膝盖骨,五百条;宫刑,男割势女幽闭,三百条;大辟,各种死刑,二百条。共三千条,定名为《甫刑》,亦称《吕刑》,因为甫侯也叫吕侯。
《史记》说,当年周成王剪灭殷商残余之后,写了《周官》,规定了朝廷官制,共六个主要职位。其中有秋官,即司寇,职责是:“掌宪邦之刑禁。正月之吉,执帮之旌节,以宣布于四方。”汉代的人,已经察觉流传下来的《周官》与《周礼》存异,认为其当成于战国。不过,《周官》对后世影响还是不小。唐代,曾复称刑部尚书为秋官。不少朝代有这个称谓,皆来自《周官》。二,后世之人,大多对《甫刑》三千,持将信将疑态度——认为周初刑法不可能有那么多条,也不会详尽如彼。关于《甫刑》,亦没有“秋后问斩”的说法流传下来。一般认为,春秋战国是“刑政”始倡之时。郑子产“铸刑书”、晋赵秧“铸刑鼎”、郑驷子为“竹刑”、魏李悝著《法经》。
《法经》,是第一部比较像样的刑法。商鞅相秦,沿用李悝之法。此时,一是刑罚的规定详细具体了;二是部分改变了“刑不上大夫”的旧规——过去,对于贵族犯法,不但可以罪减一等,而且还能以罚代刑;三是对于刑罚定谳较前更为慎重。《礼记.王制》说到西周审案,乡师之官需将狱案告于大司寇,三公听之,然后告于王。这是非贵族的狱讼。贵族则由君王亲自断案。春秋战国之时,审案较前有所谨慎,如孟子在《梁惠王下》所云:“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毕竟有了社会影响较大的人出来说这个话。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刑罚中,仍未见“秋后处决”之说。三,也是在春秋战国时期,时令及五行学说盛起。《公羊传.解诂》说,国家所理者皆民事,政令或宜按时举行或戒非时兴作,与人民利害,关系殊切。《小戴礼记》则按照这一观点,总结归纳先秦典章。其《月令》曰:“孟秋之月,……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这大概是“秋后处决”的最初表述。
汉代大儒董仲舒被称为公羊派大师,他在《春秋繁露》里,极致阐发了《春秋公羊传》的思想。其中《四时之副第五十五》说:“天之道,春暖以生,夏暑以养,秋清以杀,冬寒以藏,暖暑清寒,异气而同功,皆天之所以成岁也。圣人副天之所行以为政,故以庆副暖而当春,以赏副暑而当夏,以罚副清而当秋,以刑副寒而当冬,庆赏罚刑,异事而同功,皆王者之所以成德也。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也,如合符,故曰: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庆赏罚刑之不可不具也,如春夏秋冬不可不备也;庆赏罚刑,当其处不可不发,若暖暑清寒,当其时不可不出也;庆赏罚刑各有正处,如春夏秋冬各有时也;四政者不可以相干也,犹四时不可相干也;四政者不可以易处也,犹四时不可易处也。故庆赏罚刑有不行于其正处者,春秋讥也”。
这是对“秋后处决”的最理论化的阐述了。他还写了《春秋折狱》,是一本案例分析集锦,用孔子的《春秋》断案。他的见解很受汉代皇帝的重视。汉章帝曾轻讼宽刑,发诏曰“王者生杀,宜顺时气。其定律:无以十一月、十二月报囚”。汉献帝亦曾推行《春秋折狱》。
四,总体来说,各朝真正实行“秋后处决”的,大约只是清代还比较认真。这是因为其实行“秋审”制度。清律规定,各省死罪人犯,每岁审拟,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四项,报刑部。八月间,刑部会同九卿各官詳核分拟,请旨裁定。其情实人犯裁定时,有予勾、免勾之别,予勾者立即执行,免勾者暂缓执行。因正值秋季,故称秋审。
再其实,不仅只清朝,皇帝真要杀哪个,是不用管是不是秋冬之季的。所以,“秋后处决”有无科学根据,只是笑谈而已。
看电视剧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一个监刑的官员,眯着色眯眯的眼睛,不时仰头看一眼正天空的太阳。对面刽子手握着明晃晃的大刀,心不在焉的擦拭,心里想着家里做了什么饭菜,赶紧斩了这厮回家吃饭。夹在中间的死刑犯,前面盯着监刑官的眼色,后面恐惧刽子手的动作,在死亡的边缘惶恐。当然也有大胆的,正回味昨晚丰盛的饭菜。昨晚狱卒面色凝重的和他说这是最后一顿饭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眼泪顿时就下来了,还以为今天早上不管饭了。
往往就在这时,监刑官看够了太阳,要大喝一声“午时三刻已到,行刑”,三个人正要解脱的时候,另外一个人冲进法场,喊道“刀下留人”。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古代死刑犯行刑都要选在午时三刻呢?
自秦汉三国以来,虽然计时方法有变动。但主要的计时方法是一天分为12个时辰,午时三刻,大约是今天的中午十二点左右。选择这个时间段处死死刑犯,是有讲究的。
午时三刻,太阳正当空,是阳光最盛、影子最短的时候。古人认为杀人是“阴事”,人死去的时候,鬼魂要离开身体前往阴间,会有“阴气”出现。而午时三刻,是“阳气”最盛的时候,用午间最盛的阳气,镇压囚犯的阴气,避免阴气逗留在人间,也避免囚犯的魂魄伤害监斩他的官员、刽子手以及其他在场和他被处死有关的人员。古代迷信的说法,这里不管囚犯有没有冤,只认为死亡就是阴事,凡有人死亡就会产生阴气,而阴气需要足够的阳气来屈服。即使是有冤的,也需要阳气来镇压,阴是阴阳是阳,各归其位,冤情自有上天或者阎王爷来主持公道,比如窦娥的六月飞雪。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午时三刻正是人在白天最困乏的时候。中午吃过饭,尤其是夏天,人会显得有些疲惫,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喜欢在这个时候睡个午觉。囚犯吃过饭到了这个点,也是一天中精神最容易松弛下来的时候。这时处斩囚犯,可以帮助囚犯减轻死前的精神压力。当然,话是这么说,但肯定不会松弛下来。无论如何,做了极大恶事的人,在死前看一眼人世间最盛的太阳,然后想一想自己做的错事,也许对自己的一生也会有个交代。
还有一种说法是为了表明皇权或者司法的公正性。定了律令,当然是为了替天行道惩奸除恶,为了表明判决的公正,选择一天中太阳最盛的时候,象征明正高悬、天地可鉴。
所以,监斩的官员严格的遵守午时三刻的时间,如果来得晚了要延期执行,来得早了,要慢慢时间一点一滴的等。这样才会出现拖延症患者拿着圣旨,在刽子手刀都已经砍下来的时候大喊“刀下留人”,你知不知道,囚犯会吓死的好不好,刽子手让你这么折腾,腰会闪到的好不好。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古人是很讲究传统的,也很迷信。
古代执行死刑,基本都在秋后。
为啥?
古人认为做一切的事情,都必须符合天意。先秦时期,古人做什么事情都要占卜,符合神的旨意再做。
随后秦汉以后这类事情少了,但仍然保留了所谓天人合一的思想。
古人认为,杀人是非常重大的事,也必须考虑天意。
如果违背天意,神明一定会降下惩罚,比如地震、海啸、台风、暴雨之内。
汉代儒学大师董仲舒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
也就是说,行刑必须在秋冬季,也就是秋季霜降后到冬至前。
为什么会这样?
古人认为秋冬季是肃杀的季节,草木不再生长,甚至枯死,万物都会开始蛰伏。
此时杀人不违背天意!
从汉代开始,秋后问斩制度化,杀人只能在秋冬,立春以后不得杀人。
到了唐宋,规定的就更具体:从立春到秋分,除谋反和奴仆杀主人以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决死刑。
这个惯例一直保持到清代。
再多说一点,行刑除了必须在秋后外,还要在午时三刻。
这又是为啥?
所谓午时三刻,就是中午的十一点到下午的一点。
古人认为,犯人被杀以后,因是横死,会出现所谓的怨灵。如果是傍晚阳气弱的时候杀人,怨灵可能会借此作怪,威胁到在场的刽子手、监斩官等人的安危。
所以,处决犯人一定要在烈日当空的中午,大太阳下。此时阳气最重,怨灵不能作祟。
其实,即便如此,处决犯人时还有很多讲究。
比如杀人地点,多选择在菜市口,也就是菜场这种地方。
为啥?因为人来往人,人流量极大,阳气重,不怕怨灵盘踞作怪。
同时,刽子手无论斩杀还是绞死犯人后,绝对不能看断气时犯人的眼睛,不然迷信说法是怨灵会缠着你一生一世。
另外,杀人以后犯人,必须立即回家,一路上不能随便回头。
同时,到家门后,不能直接进家门,必须用树叶扫神,清除晦气,然后跨火盆,摆脱怨灵,这才能进家门。
另外,刽子手无论收入再好,本领再高,处决犯人不能过百,最多到99个就得收山。因为迷信传说,杀人过百的刽子手不会被阎王爷原谅,必然会下地狱。
那么,为什么这么多禁忌还有人愿意当刽子手呢?
收入高啊!
大家也许不知道,一般刽子手都会得到大量的行贿,都来自死刑犯家属。
因为行刑的窍门很多,只要刽子手新不善,可以让你慢慢死,受尽痛苦。
以凌迟为例,如果你巨额行贿,刽子手割几刀就暗中刺你心脏,让你直接死掉。然后再割肉,等于割一具尸体。
相反,如果你不给钱,就一刀刀慢慢割你。
比如洪秀全儿子洪天贵福被凌迟时,没人给钱,刽子手也不敢徇私。于是,16岁洪天贵福被一刀刀割死。历史记载,这个少年嚎哭尖叫了几个小时,最后已经不成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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