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请求从轻处罚申请书有用吗
10042023-08-21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个人请求从轻处罚申请书有用吗这个问题,不建议从轻处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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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从轻处罚是在对应量刑档位区间处罚。
减轻处罚是跨档位处罚。
几乎绝大多数的刑事处罚都有不同档位的量刑区间,比如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比如故意伤害罪,情节较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为6个月-3年),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从轻处罚是在本档位的区间根据具体涉案情况找一个较低的刑期处罚。
在故意伤害中,轻伤二级一般处6个月至1年6个月之间的处罚,如果认罪态度良好可以从轻处罚,一般为1年3个月。如果积极赔偿获得受害者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一般为7个月左右。所以从轻处罚是在对应区间处罚。
而减轻处罚是跨档位处罚,比如你这个案子最低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跨档处罚可以判到3年以下去。
比如,你犯故意杀人罪,理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是你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或者家属谅解,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出的,认罪态度良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可以减轻处罚。最后你可能从死刑变为无期徒刑。这就是跨档处罚。
从轻处罚不能低于起始刑期,只能在量刑区间内处罚,只有减轻处罚可以跨档处罚。
不能说有用没,申请人可以提,由法院进行裁决。
请求法院关于从轻处理刑事案件的请求书通常有如下内容:申请人资料、所犯事实、犯罪人的行为、可以从轻的理由、自己的请求、签名日期等等。以下是请求法院关于从轻处理刑事案件的请求书范文:人民法院:我们是交通肇事案受害人的亲属。2010年1月17日时,驾驶车在北京市处发生与受害人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后果。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人及其亲属主动向本人承认错误,积极与本人协商处理事故的善后事宜,并积极赔偿受害人亲属。鉴于肇事人及其亲属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我们对肇事人的肇事行为予以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在处理本案时,对减轻处罚,直至免于刑事处罚。受害人亲属签名:日期: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的适用分为“可以”适用和“应当”适用两种。您可根据以下规定看您的情况是否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7个条件才“可以”适用缓刑: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被判处”,是指宣告刑,不是指法定刑。即使法定刑远远大于三年,如果因为减轻处罚等原因,实际上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可能适用缓刑。
2、犯罪情节较轻。即只有犯罪情节较轻者,才可以适用缓刑。所谓犯罪情节较轻,是指犯罪事实本身不严重,社会危害性不大,比如主观恶性不大、客观危害较小等。
3、有悔罪表现。指犯罪人对于自己的犯罪感到后悔,并真诚地表示出来。如在法庭上痛哭流涕,表示对不起被害人,并通过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等。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是指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间应该不会再次犯罪,这主要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刑罚轻重、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来预测。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是指如果对犯罪人适用缓刑,则其在缓刑考验期间对所居住社区应该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所谓社区,其范围既包括所居住小区,但又不限于小区,而是一个范围相对较大的概念。
6、犯罪人不是累犯。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一律不得适用缓刑。所谓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因而构成的累犯,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构成一般累犯。特殊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因而构成的累犯。累犯不得缓刑、不得假释,对累犯死缓犯可限制减刑。
7、犯罪人不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律不得适用缓刑。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或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应当”宣告缓刑的条件
对于同时具备以下八个条件的犯罪人,应当适用缓刑: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犯罪情节较轻;三是有悔罪表现;四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五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六是犯罪人不属于累犯;七是犯罪人不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八是犯罪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正在怀孕或者已满75周岁,即18周岁以下、75周岁以上或者正在怀孕。
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时,行政机关选择从轻处罚,而当事人认为应减轻处罚,进行申请行政复议的,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和解范围?答案应当:可以申请复议。
1、《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即,行政复议和解范围,目前仅限于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事项(行使自由裁量权方面),而不包括合法性事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选择对当事人是否处罚以及处罚种类和幅度的权限。不仅包括从轻、从重或一般处罚的选择权,也包括依法可减轻或免予处罚时,是否选择减轻处罚或免予处罚,以及选择减轻处罚的方式和幅度。但不具备法定的减轻处罚、免予处罚情形,而予以减轻处罚或免予处罚的,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而未减轻处罚的,以及依法应当免予处罚而未免予处罚的,属于处罚是否合法而非处罚裁量问题。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了四种“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当事人具备这四种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有权选择作从轻处罚,或者选择作减轻处罚以及选择减轻处罚的幅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也授予了行政机关选择是否减轻处罚的裁量权。提问所述情形下行政机关选择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均属行政复议和解的适用范围。关于个人请求从轻处罚申请书有用吗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