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里面说印度很多仿制药很便宜药效却一样,这是真的吗(印度的高仿药)

投稿- 2023-08-20 15:15:13

我不是药神 印度仿制药到底药效几何

很多朋友对于我不是药神里面说印度很多仿制药很便宜药效却一样,这是真的吗和医生不建议吃仿制药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我不是药神里面说印度很多仿制药很便宜药效却一样,这是真的吗
  2. 你怎么看待医院医生开印度仿制抗癌药被认定为是假药
  3.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靠谱吗
  4. 《我不是药神》热映,里面说的仿制药是什么仿制药是假药吗

我不是药神里面说印度很多仿制药很便宜药效却一样,这是真的吗

《我不是药神》是近几年为数不多让我一个大男人哭的稀里哗啦的电影,相信很多人已经看过了,我也看了好几次,每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

《我不是药神》主人公是一位以卖保健品为生的老板,叫程勇。程勇原本是一位婚姻失败的市井小老板,前妻因为坚持要带他儿子去美国,还对前妻和律师大打出手过。

老吕是一名“慢性粒白血病”患者,在上海有很多像他一样的白血病患者,之前一直在服用治疗白血病的进口药“格列宁”。

这种药进口的正版价格要4万多一瓶,很多人吃这种天价药吃到卖房卖车。

有一个老吕找到程勇,让他去印度走私仿制“格列宁”。老吕说服程勇的理由有两个,第一、让上海的病人吃得上便宜药,第二、程勇可以赚差价,他可以帮程勇卖掉那些药。

程勇一开始瞧不上老吕,而且走私药物要坐牢,但是此时程勇处境也很艰难,他自己的父亲得了血管瘤急需8万元做手术,他自己卖印度保健品的店因为欠房东房租被上锁关门大吉了。

程勇决定铤而走险去印度走私“格列宁”。

来到印度,程勇找到了生产印度仿制“格列宁”的厂家,经过一番谈判以后以每瓶500元的价格拿下了仿制“格列宁”的代理权。

回国以后,程勇找到了同是“慢性粒白血病”的大姐(大姐的女儿是病友)、神父、黄毛一起卖药。

程勇把仿制“格列宁”的价格定在了每瓶5000块钱的价格,相对500元的进货价格,利润巨大,程勇短短时间赚了一大笔钱。

在程勇卖仿制药获取巨大利润的同时,他被两帮人盯上了,第一个是卖假药出名的张院士,第二是“格列宁”的正版厂家。

“格列宁”正版厂家报案通过警方在追查程勇卖仿制“格列宁”的线索,这边张院长卖假的“格列宁”被揭穿以后,以告发程勇卖仿药为由,威胁程勇以200万的价格将印度仿制“格列宁”代理权卖给他。

程勇最终权衡利弊以后把“格列宁”代理权卖给了张院士。

影片到这里算一个段落,导演通过第一段落把程勇的小人物形象刻画的非常好,一个穷困潦倒的小老板,去印度走私仿制药不是为了治病救人,而是为了赚钱的一己私欲。

他虽然看到了“慢性粒白血病”病人的困扰,在程勇去印度买仿制“格列宁”之前,老吕在苦苦找药,大姐在酒吧跳舞为女儿买药,神父寄希望于上帝,黄毛在等死。在病情和天价药面前谁都是束手无策的状态。

程勇明白没有药,这些病人很多都会死去,但是他在权衡利弊以后果断放弃了“格列宁”代理权,商人本质暴露无遗。

放弃代理权一年以后,程勇办了一家制衣厂,每个月有几十万的纯利润,他已经是大老板了。突然有一天老吕的老婆找到程勇说老吕不行了,希望程勇帮忙想想办法帮老吕买到药。

程勇来到医院见到了病重的老吕,短短一年时间,老吕已经被病情折磨的面黄肌瘦,头发也快掉完了。

老吕见到程勇,并没有怪他,反而和他开起了玩笑:“头发剪的很精神。”同时医生告诉家属老吕的情况药物已经无法治疗。

最终老吕不想连累老婆和嗷嗷待铺的孩子,选择了放弃治疗结束自己的生命。

老吕的死深深的刺痛了程勇,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再帮帮这些“慢性粒白血病”病人,让他们吃得起便宜药。

于是他再次来到印度开始走私仿制“格列宁”,这次他只卖500一瓶。

与此同时,正版“格列宁”生产商正在多渠道封堵仿制药,其中包括印度生产商,迫于压力,印度生产商最终停止生产仿制“格列宁”,上海的白血病病人再次面临无药可吃的地步。

工厂停产了,只剩零售店还有一点存货。最后程勇决定去印度各大零售渠道购买最后的一点“格列宁”,但是零售渠道的药要2000元一瓶。

程勇没有犹豫,依然买回了所有的药,并且程勇买回来以后,依然按照500元一瓶的价格卖给病友。

同时上海警方一直在抓程勇,最后黄毛为了掩护程勇,被车撞到,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程勇也被抓了。

影片第二阶段的程勇完全升华了,他卖药已经不是为了赚钱,他甚至为了病友吃得上便宜药拿自己的钱补贴病友。

影片中有三段对话让我记忆犹新,其中张院士对程勇说:“世上只有一种病谁都治不了,你能帮一些人,你帮不了所有人,这种病叫穷病”。

一个老病友对警官说:“求求你们,能不能不要追查印度仿制药了,他是我们的希望,我不想死,我想活着,活着,难道有错吗?”

黄毛被车撞死以后,程勇说:“他才20岁,他只想活着,活着,有罪吗?”

这三句话深深的刺痛了我,程勇的行为又深深的温暖了我,他明知道他能改变的东西很少,但是他义无反顾的坚持做正确的事情。

法大于情,虽然程勇是基于治病救人的目的,但是他依然因为走私仿制药被判刑5年。

《我不是药神》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程勇的行为也促进了“格列宁”纳入医保,从此大家都吃得起正版药。

最后印度最高法院驳回了正版“格列宁”的全部诉讼,印度仿制“格列宁”全部专为合法生产。

那么为什么印度允许仿制药的存在?

究极原因还是印度是一个人口大国,贫困人口又比较多,人们根本吃不起昂贵的进口药。

在1970年的时候,印度总理英迪拉甘地对印度的专利费进行了修改,规定药品只给工艺专利,不授予产品专利。这意味着印度放弃了对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

这样一来,印度国内仿制药完全合法化,同时印度规定药品的利润不能超过15%,印度还也批准了仿制药可以出口到其他国家。

因此印度有仿制药而且很便宜是真的。

你怎么看待医院医生开印度仿制抗癌药被认定为是假药

我把这个三分多钟的视频看了好几遍,在网上爬楼把能搜索到的卡博替尼药品信息、鉴定意见、市卫健委的情况通报、公安机关的文书等信息都翻了一遍。看到最后,发现该医生已被暂停执业一年,免去科主任职务,公安机关在舆论的压力之下成立专案组再度立案侦查。同为专业人士,深知执业的不易,讲真,抛开理性的法律因素之外,单从感性的角度出发我都非常同情这位医生。

在这段媒体视频的最后,我看到有同行居然把该医生与生产、销售假药罪扯在一起,倒吸了一口气,我在感慨普通老百姓不懂法也就算了,作为律师不应该啊。

随后我又看到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认为他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移送公安局,现在不收,我们正在跟检察院协商。”

事情走到这里已经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从法律的角度讲几点:

一、陈医生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我国假药分两种,一种是实质的假药(成分假、冒充),一种是形式上的假药(法律拟制的),典型如未经批准进口上市销售的。药监局的鉴定意见已将卡博替尼视同为『假药』,也就是后者未经批准上市销售。简单点说,就是卡博替尼即使在国外是真药,但只要我国没有批准上市销售,来到中国就是假药。尽管从医学的角度,卡博替尼不仅不是假药,还是很多晚期肿瘤患者最后的希望所在。很多人可能不理解,法律为何这么规定咱们不在这里深究,原因讲三天也讲不完。

既然药监局已经做出了鉴定,认定卡博替尼应按假药论处(法律上的假药),这个点已经没啥突破口了,我们来看另外一个构成要件——销售。

根据《药品刑事案件解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劣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销售”。

因此,界定销售行为特别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销售行为,有几个关键点:有偿,为出售而购买、储存。

根据聊城卫健委的通报显示:

刚开始陈医生只是建议患者使用,并如实告知了该药并未上市,让患者自行购买的。后来患者没买到,陈医生介绍了其他病患家属给王,但陈医生从头到尾都没有参与过任何有偿转让行为(陈医生自述未获取任何经济利益),更没有为了出售卡博替尼而自行购买、储存的行为,完全不符合《药品刑事案件解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销售”的行为特征。

可能有些键盘侠杠精会来劲了:如果不是你医生介绍人家会买到假药吗?医生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帮助购买假药的行为,应当与卖假药的那个人一起构成销售假药罪的共犯?

我国刑法对于销售假药罪的立法采用了“销售”一词,而没有采用“买卖”“购买后出售”“介绍购买”一类的表述,那么,对于本罪中“销售”二字的理解,就应当严格依照刑法的文义解释和谦抑原则,不应做过度的扩张解释,它不应当包括“帮助购买行为”。本罪立法的本意也是处罚销售的一方,而不处罚购买的一方。相应地,司法实务中处理案件时,既不能将购买的行为纳入“销售”的范畴,也不能将购买方的行为视为对销售者的帮助行为,从而运用共同犯罪的理论而将之入罪化。更何况,陈医生连“购买行为”都没有。

事实上,《我不是药神》的原型人物陆勇的“代购行为”最终都没有被检察院认定为“销售行为”,陈医生的行为就更加称不上销售行为了。

其实早在2014年,《药品刑事案件解释》颁布之后,对于销售假药罪已结合国情出台了出罪规定,“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更何况,陈医生连销售都算不上。

二、陈医生的行为也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或者医疗事故罪

原因不赘述,可自行度娘。

三、最后,说点法律以外的。

一位医生,出于自己的职业道德,从患者治疗效果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建议其使用有疗效但未在国内上市的“假药”,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并让患者家属自行购买。几天后在患者家属的请求下,遂介绍了其他患者家属代其购买。没有收取任何经济好处。前期治疗效果理想,患者家属接着自行购买第二瓶。但是后来病情恶化去世,于是开始各种医闹、上访。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现实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但是真心替医生们的执业环境担忧。

最后,还是回归到这个事件本身。一个本来就不应当立案的案子,因为病患家属的投诉闹访和媒体吸引眼球的报道让当地公安机关口风大改:由最终的不予立案到现在的“我们连夜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查,发现前期对两高的司法解释相关条款理解有偏差,目前我们已经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对于案件的侦办情况,我们会适时向社会予以公布”。如果最终公安机关没有顶住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对陈医生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如果我是陈医生的辩护人,我一定会为他做无罪辩护,我也相信,任何一名有良知的律师都会为他作无罪辩护。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靠谱吗

肯定靠谱啊,因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包括两个方面:一、药学等效性:二、生物等效性:

所以仿制药对于疾病肯定是有效的,毕竟核心分子结构是一致的,但一般情况下仿制药的效果没有原研药好。

国家出台一致性评价,就是为了仿制药更好的规范,也为了更安全,毕竟是要进入带量采购的产品,毕竟是大量患者使用的药品,所以还是很严谨的。

《我不是药神》热映,里面说的仿制药是什么仿制药是假药吗

仿制药是指专利药品在专利保护期结束后,不拥有该专利的药企仿制的替代药品。所以,仿制药这个名称本身就是针对专利药(又称原研药)而来的。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规定,只有在活性成分、给药途径、剂型剂量、使用条件和生物等效性上都和原研药一致,才是合格的仿制药。

我国从2015年开始,也将仿制药由此前的“仿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调整为了“仿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强调“一致性”。

所以,按照规定研制的“仿制药”就是货真价实的真药。

仿制药疗效如何?

按照前面所说的,合格的仿制药应该和原研药具有相同的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质量、作用和适应症,但可以在形状、释放机制、非活性成分等方面可以有所不同。所以,合格的仿制药的安全性和疗效都是经得起市场检验的。

不过,要说明的是,尽管要求很明确,但现实中的仿制药还是存在质量参差不齐、仿制标准较低、部分药品疗效不确切等问题。缘于此,部分国产仿制药也经常被认为是“低仿”。

衡量仿制药是否和原研药一致性的一项基础检测是“体外溶出度曲线”检测,即利用体外模拟人的肠胃环境检测药品的生物利用度指标。若仿制药和原研药曲线的生物利用度接近,临床效果也应较为接近。而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主任梅丹曾测量过国内14家企业生产的盐酸二甲双胍片,有的产品20分钟之内全部溶解,有的则50分钟后仍只溶解了不到30%,差距之大令人咂舌。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揭秘印度仿制药一条街,这才是真正的 我不是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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